矿产资源分类分区分级管理的思考

2014年08月20日 9:5 1698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随着时代的变迁,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已经出现了一些不适应时代的情况,而分区管理作为矿产资源管理的一种创新形式,能否发挥其优越性,还有待时间和实践的考量。笔者于本文提出些许中微观层面的建议,仅供参考。
  一、矿产资源分类分区分级的中观管理思考
  (一)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指导作用
  传统矿产资源管理忽视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产开发规划。矿产资源分散开采、化小开采、分层设计矿山企业的现象严重,场所健康安全事故多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少数企业囤积矿产资源并趋向资源垄断、国家缺乏投放市场的资源,市场因资源垄断壁垒而阻止竞争和扰乱秩序。出现此类现象时,便被迫从末端花大力气进行全国性的整合运动,于是出现了全国“运动式”的矿业权整合,整合中也曾出现“国进民退”、“大吃小”和“小吃大”情况,矿产资源储量没有在矿业权整合中真正得到更多的增加,并且,更多的增长的可能是储量“泡沫”,矿产资源管理也并没有因矿业权整合而减少更多的工作量,管理效率提高得也不是很明显,但矿产资源浪费现象的确有所改观。矿业权整合造成巨大的社会成本,其主要原因就是市场失灵时缺乏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产开发规划的事先调控。
  矿产资源规划是关于未来矿产资源市场行为决策、评价和实施的主要依据,是政府进行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基本手段。一般认为,矿产资源规划,是指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开发现状、当代人与后代人关于资源利用的分配、当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还要根据矿产资源贮量、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资源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等,对矿产资源储量、出让、开发以及保护等多方面作出整体而长期的安排,属于“资源管理”范畴。十八大报告一定程度上已经为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进行了全新的定位,那就是矿产资源规划不能仅仅局限于资源管理,而且要兼顾相关产业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
  矿产资源规划要充分利用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以及基础性地质矿产工作的最新成果,以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和年度投放计划为抓手,确定矿业权的投放区域、投放数量、出让时序和出让方式,合理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改变目前矿业权审批中“随到随批”的被动局面,提高矿业权审批决策的科学性。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无风险和低风险的矿产,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形成矿业权投放空间布局和投放时序的科学部署;对高风险的矿产,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分步骤、分阶段编制完成矿业权设置方案,逐步建立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布局的长效机制。
  一些矿产资源富集区已经被其它规划列入其它用途,从而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带来了更多麻烦,矿产资源规划与其它规划相协调、相衔接问题,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矿产资源规划在很多地方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墙上挂画”,这个问题不能得到解决,那么分区管理很难找到实施的可能性。
  另外,矿产资源规划层级多、种类多,建议在《矿产资源法》修改过程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各级、各类矿产资源规划之间的效力优先顺序,便于协调操作。
  我国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安排中,多元化、多层级的结构使规划体系的功能及其相应的目标体系复杂化,协调、衔接、一体化的难度增加,条块分割的可能性加大;而各规划功能定位的不清则使这一隐患成为现实,无规划、规划冲突、各自为政以及规划的权威性低、难执行等问题突出,结构布局优化、环境保护、矿地复垦等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大目标被虚置。明确矿产资源规划的功能定位、优化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体系是提高矿产资源规划有效性的必要条件。细化规划分区提高规划可操作性显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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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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