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全文)

2014年10月11日 9:15 1523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工业4.0”合作
  41.工业生产的数字化(“工业4.0”)对于未来中德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双方认为,该进程应由企业自行推进,两国政府应为企业参与该进程提供政策支持。
  42.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联邦教研部将以加强此领域信息交流为目的,建立“工业4.0”对话。双方欢迎两国企业在该领域开展自愿、平等的互利合作。加强两国企业集团及行业协会之间专业交流有利于深化合作。两国政府将为双方合作提供更为有利的框架条件和政策支持。
  43.“工业4.0”在世界范围内的成功取决于国际通行的规则与标准。中德两国将在标准问题上紧密合作,并将“工业4.0”议题纳入中德标准化合作委员会。双方将继续加强中德标准化合作委员会框架下的现有合作,致力于开展更具系统性和战略性的合作。双方一致决定更多关注未来领域,如电动汽车、高能效智慧能源控制/智慧家居、供水及污水处理。
  44.以中国担任2015年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CeBIT)合作伙伴国为契机,以公正、开放的贸易及产品竞争为基础,进一步深化两国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合作。
  金融
  45.正式启动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机制,统筹协调两国财金合作。中方将由主管金融、经济事务的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主持对话,德国联邦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将代表德方共同主持该对话。两国财政部各自牵头,两国央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参加对话。首轮对话将于2015年举行。
  46.加强两国宏观经济政策磋商,密切在二十国集团内的沟通与协调,推进全球经济监管改革,共同为全球经济和金融关系的稳定以及国际金融和货币体系改革作出贡献。
  47.双方同意依据相关规则给予对方银行和金融机构互惠待遇,并就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和监管合作等问题进行经验交流。
  48.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双重征税严重妨碍贸易和投资。双方于2014年3月28日签署的新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将更好减少此类税收障碍,促进和深化中德经济关系。双方应在打击偷逃税款国际行动框架内,通过发挥上述协定情报交换条款的作用,实现更精准课税。
  49.双方欢迎中方指定中国银行法兰克福分行为法兰克福人民币清算行并给予德国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配额,将以此为契机,支持双方银行与企业在中德贸易和投资中开展人民币业务,推动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和货币体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三、共塑未来:创新——现代社会的发动机
  中德致力于通过改革与创新促进增长,提升两国竞争力。双方决定建立互利共赢的创新伙伴关系,强调创新合作应突出共识、兼顾双方利益。为此,双方着眼于以本国市场公平、开放的贸易与生产竞争为基础的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在此基础上,双方致力于深化工业、城镇化及农业等领域的创新合作,并在此框架下共同应对可持续发展和全球公共产品保护的任务及挑战。
  研发
  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在研究、技术和创新方面业已取得的合作成果,决定以创新伙伴关系为契机,以互利共赢为目标,深入开展在研发领域的创新合作,共同目的是在共同选定的领域继续提高合作水平。
  50.中国科技部和德国联邦教研部商定,扩大始于2011年在中德创新政策平台框架下的对话。创新政策平台应提升对彼此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解,促进相互研发投资的框架条件,加强在特殊未来议题和项目领域合作。
  51.应通过轮流举办创新会议、互派专家团组、共同竞标框架内的项目合作以及人员往来等活动加强中德创新政策平台的成功合作。应结合双方的联合研究项目邀请双方企业、学界以及其他部委的重要人士参与创新平台,以在具体技术领域搭建桥梁,密切合作,以应对全球挑战。定于2015年上半年在柏林召开的第四届创新政策平台会议将成为重要里程碑。
  52.双方声明,将探讨为共同的研究和创新活动及对方国家的企业和科学家提供更好的框架条件,促进信息交流。与此相关的重点议题为国内和国际保护法,专利问题,标准,为高校、科研机构和精英集群提供信息以及参与互利的公开招标。此外,双方还应协商,在互利的基础上在合作中纳入所有重要伙伴,以开展全产业链研发和创新。
  53.充分发挥在上海的中德“清洁水”创新中心平台作用,加强两国在水资源保护、饮用水安全、污水处理与资源回收、清洁生产与工业水回用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科技成果交流与中国创新成果落实。参与中国大型水利工程是优先方向。
  54.应加速推进创新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水和污水技术。德国联邦教研部已在中德“清洁水”联合研究与创新项目框架内提供了大量前期经费。在迄今成功合作的基础上,德国联邦教研部与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定,通过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用以支持高能效、高资源利用率的水和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同时也应照顾到与环境相关职业的职教经费。
  55.双方欢迎中国作为伙伴国积极参与德国联邦教研部“2015科学年:未来城市”活动,并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两国在未来城市以水、土地、空气为重点的环保科技合作和创新伙伴关系,共同推进两国学界、经济界和城市管理者间的交流。尤其应当探索将来共同研究未来城市、迅速增长的城市区域等问题的切入点。计划在两国共同举办技术博览会及相关会议。
  56.深化可再生能源研究领域科技后备人才的共同培养。中德双方政治、经济和科学界代表在出席联合研讨会时,应探讨可能的合作领域和措施,特别是在可再生能源研究领域培养科技后备人才。优先考虑跨学科和系统性方案。
  57.深化两国在光电子和光学技术领域的合作,重点是半导体照明技术。共同开发半导体照明的未来市场和加速挖掘节能照明的潜力。双方将在2013年启动的首批合作项目基础上,继续推进相关合作,重点在推进城镇半导体照明、公共照明(如学校照明)、半导体照明加速测试方法和绿色制造回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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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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