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落实“新定位”看邵阳市的矿政管理

2014年08月14日 16:11 1263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从2013年年末岁初起,邵阳市还掀起了一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煤炭行业资源整合行动:按照湖南省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整合实施方案,对要求关闭整合的小煤矿一律不办理延续登记,坚决予以关闭或整合。
  作为湖南省的一个产煤大市来说,这无疑会产生强烈的阵痛,特别是一些民营煤矿,前期资金投入大。怎么能够让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理解这次整合行动?对一些市、县那些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重,关闭成本高,职工安置难的国有煤矿,如何让他们服从大局,自动关停?
  一道道难题摆在邵阳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面前。最终市委市政府痛下决心:全市现有的107个煤矿,根据不同情况:关闭65个,且必须在短时间内全部关闭到位!
  一时间,市、县、区镇层层立下军令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挂点入矿,部门联动包干到人,全市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小煤矿退出大行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矿督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天天调度,主管部门入驻煤矿。终于,在2014年新春的钟声敲响之前,邵阳市各县市区都圆满地完成了任务,递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据了解,在这次整规行动中,邵阳市还探索、创新并逐渐形成了保持良好矿业秩序的几个“模式”,虽是土生土长,但却极具个性且实用。
  打击非法开采的“司法提前介入”模式。过去,邵东县的国土资源管理执法手段单一、强制措施缺位,在历次整规行动中,屡屡陷入“封矿容易抓人难”的尴尬境地。为此,该县在整规工作中加强与纪委、公安、检察、法院等纪检司法机关联动,县公安局派出两人、法院派出一人常驻县国土资源局,并设立了公安法院执勤室,县纪检会、监察局直接派人参加打击非法开采联合行动,实行司法提前介入,重点查处非法矿主、通风报信人员、参股国家工作人员,成效十分显著。
  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非诉审查”模式。为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武冈市探索实行了“通知类准行政行为”非诉审查。国土资源部门在向非法采矿者下发《责令停止法行为通知书》后,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国土资源部门可就通知书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合法性审查,组织当事人、申请人召开听证会后,在3日内裁定责令被申请人停止非法开采行为,并对非法生产设备张贴封条;若当事人仍继续违法生产,将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彻底将矿产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施行非诉审查后,司法介入时间由原来的几个月缩短至几天,行政执法效率显著提高。
  集中授权公安机关治矿的执法模式。邵阳市大祥区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及乡镇、办事处,将各自打击矿产资源非法开采的案件查处权限,集中委托授予区公安机关,并每年支付一定的整规工作经费,由派出所负责矿区巡查,区公安局结合火工产品管控、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组织打击非法开采行动,也取得良好效果。
  为了巩固成果,防止乱采滥挖等现象反弹,彻底杜绝违法开采行为,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坚持“严而又严”的原则,一方面结合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继续清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另一方面,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矿山动态巡查力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划分不同巡查区域,明确巡查任务,落实职责。2013年,该市共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33起,当场制止103起,全年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30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次。邵东县每年由财政出资50万元,在全县998个行政村各聘任1名国土资源信息员,建立县镇村三级巡查网络,严格控制了非法勘查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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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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