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海外矿业投资开发法则

2014年03月18日 13:35 102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有分析认为,我国矿业企业海外投资办矿已经由开始的探索期、中间的巩固期、快速发展期转入目前的持续期。
  不可否认,在这期间,由于不熟悉国际矿业规则、国际市场开发能力弱、国际合作经验匮乏、国外政府的歧视和壁垒等多种原因,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开发矿业方面交出的成绩单并不让国人满意。
  在这问题高发、矛盾暴露的关键时期,中国企业如何通过收购、参股等其他渠道到国外矿山投资,如何充分认识当前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以及可以收获哪些经验?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国冶金行业专家、《冶金财会》杂志社执行总编李沛林。
  记者:您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海外矿业投资开发,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李沛林:首先要说的是,“走出去”办矿的决心不能动摇,更不能面对困难和问题无动于衷,应该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内外矿山生产建设的经验教训,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经济、政治形势的变化和东道主国的资源特点,坚持扬长避短,改革创新。
  我认为,首先要重视基础工作,将资源状况搞准确。资源是办矿的基础,自然状况是矿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条件。这两条搞不准确,即使把矿山建起来也是空中楼阁,终会险象环生。
  其次,对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自然环境、基础设施要搞准确。矿业开发利用属于采掘工业,是直接从自然界获取有用物质,不仅生产流程较长,工艺复杂,而且相关自然因素较多,不仅影响开发效益,有的甚至可能形成否决条件。
  除此之外,到国外办矿属于商贸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业务范围,应该以获取原料为基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要关注经济效益的合理性,最大限度降低原料成本。要关注国外办矿经营方式的多样性,尽可能选择风险性较小的投资形式。要关注投资环境的安全性,提高投资回报率。要配套专业化人才,关注国内外法规差异,防范矿山权益风险。当然,还应积极寻求国家在相关政策和宏观调控上的支持。
  记者:是的,“走出去”办矿之所以成功率较低,大部分是因为对国外资源状况了解不够,基础工作不牢,吃了苦头。您认为做好基础,对资源的掌控要把握住哪些重点?
  李沛林:首先,在矿山设计建设以前要搞好补勘,把资源储量搞准确。
  资源储量多少,事关矿山的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生存和发展。而矿产资源又埋藏在地下,无法直观判断,要保证矿山多出矿、出好矿、效益好,要求矿山必须保证设计规定的储量规模,必须借助地质勘探的力量。如果资源储量不足,不仅影响各年份的矿石产量,从而降低效益,而且会缩短矿山服务年限,降低矿山投资收益。从国内矿山实践来看,矿山建设风险多数来自资源勘探程度不够,造成储量突然缩减,矿山无资源可采,提前闭坑。比如,有的矿山地质勘探报告提供的储量是3.3亿吨,据此设计的铁矿石产量1000万吨/年,矿石回采率为90%,一年报销储量约1100万吨,服务年限约30年。但矿山建成后,通过详细补勘发现,实际储量只有2亿吨,即使将年产量降低到800万吨,也仅能开采21年,比原计划缩短9年,使获取的矿石量、经济效益、投资回报率三项主要指标均大打折扣,甚至会由盈利变为亏损。
  对这种类似的问题,在国外办矿时更要注意,因为国外有些矿主为了追求效益,一方面千方百计把资源储量报高,条件报好;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降低勘探费用,使资源勘探程度降低,形成储量虚高。据有关资料披露,近年来,国外矿山的勘探费用实际在逐年下降,2013年与上年相比下降40%左右,相应地减少了勘探工程量,使埋藏在地下的资源储量准确度令人担忧。所以,在办矿以前,一定要搞好详细补勘,准确掌握全面的地质资料,把可采资源总量搞准确,并按实际储量确定合理的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
  其次,还应重视资源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把资源开发利用可靠性搞准确。以铁矿资源为例,可采可选性也千差万别。在我国,仅铁矿和锰矿资源就有十多种,每一种矿石成分都很复杂,可开发利用程度和质量高低更是相差悬殊。对全球来讲情况更加复杂。目前,全球约有180多个国家拥有矿业资源,其中100多个国家对外开放,可供国外办矿选择的余地很大,资源性质和可供开发利用的风险性可想而知。到国外办矿,人生地不熟,对当地的矿石资源不甚了解,稍有疏忽,容易失误;我国企业“走出去”办矿起步较晚,按照先富后贫、先易后难的开采原则,一些资源条件较好的优质大型矿区早已被当地开发商和三大铁矿供应商捷足先登,剩下的资源之所以未被选中,往往是因为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不乏资源陷阱。所以对资源开发的可行性研究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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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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