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评估参数指导意见》发布

2012年03月22日 17:9 141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小知识

  2008年10月15日,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举行发布会,正式发布《矿业权评估参数指导意见》。这标志着矿业权评估制度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矿业权评估参数的确定和选取,是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进行分析、测算的必要工作。矿业权评估参数主要包括税费类参数、矿产品市场价格参数和技术经济类参数三类。选取合理的矿业权评估参数,是保障评估结论客观、合理的基础,对指导矿业权评估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07年《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编制工作正式启动。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逐步完善”的原则,邀请有关评估机构、研究单位等分期分批研究制定矿业权评估准则,共需制定包括《矿业权评估参数指导意见》在内的26项准则。第一批9项评估准则于2008年8月已正式发布。
  这次发布实施的《矿业权评估参数指导意见》提出,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选取确定矿业权评估参数要谨慎、合理。要获取充分信息、可靠依据,主观专业判断应建立在充分信息支持、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选取确定矿业权评估参数要坚持时效性、有效性原则。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有利于保证矿业权评估的规范性。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积累,要进一步更新一般指标,以保证可操作性,今后,对于税费类参数,我们要建立一种收集整理和发布的机制;对矿产品价格参数,要建立一种适时的更新机制;对其他技术经济参数,要提出一套有效的测算方法,充分体现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动态完善机制。(记者 丁全利)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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