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年上半年召开听证会 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2011年12月01日 18:11 148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报道

  浙江省物价局1日发布消息称,这个省将于明年上半年召开听证会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为为适当疏导燃煤发电企业因煤价上涨引起的电价矛盾,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了《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在适当提高上网电价水平、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实施脱硝电价试点等同时,推出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方案。
  浙江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将完善现在已在实施的阶梯电价制度,并按《价格法》的规定,在明年上半年由省物价局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组织实施。
  据了解,浙江省是我国最先实施阶梯式电价政策的省份之一。2004年6月,浙江物价局组织对居民电价调整方案举行听证,8月份开始正式实施居民用电阶梯式累进电价收费,电费分为三档计算:居民月生活用电量在50度以内,每度电价为0.538元;51度至200度、200度以上的每度分别加价0.03元、0.1元。

责任编辑:四笔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