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若干思考

2014年08月16日 11:9 835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改革任务。单从字面上看,《决定》的这两句话18个字,起码透露出这样一些信息:一是这是迄今为止,中央文件包括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中,第一次提出职业经理人制度这个概念,把职业经理人与一种制度联系在一起,说明把担任企业经理职务一事作为一种社会分工、职业分立、从业人员分群的人力资源社会治理的制度安排提上了改革的议事日程。二是职业经理人制度在中国当前还不存在,现在需要建立这个制度,这是个制度创新工程,是一项需要开展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深化改革的任务。三是说明职业经理人与企业家是相关联的、相联系的,但是他们又是相区别的,含义是不同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要始终围绕“什么是职业经理人?谁是职业经理人?怎样才能成为职业经理人?到哪里去找职业经理人?找到的职业经理人能否放心地让其担任企业经理职务?职业经理人的职业资质如何养成和不断提高?资质认证是一劳永逸的还是要持续管理的”等问题展开。
  一、什么是职业经理人
  职业经理人是指:从事职业经理职业的一个新的社会职业人群的称谓,以及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的称谓。职业经理人是拟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细分出来的一个新的小的社会职业人群。而不是指“受雇于企业,担任不同层级的领导和管理职务,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并以此为职业的人才。”(国家标准《职业经理人相关术语》基础术语:职业经理人)
  二、谁是职业经理人
  (一)企业家与职业经理人的区别
  泛指的企业家是社会荣誉称号,一般是指对知名企业的成功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人。特指的企业家是指企业财产的拥有者,企业财产的主人,是业主,又称出资人,因而掌握、主导企业成败兴衰的大权。企业家是雇主,职业经理人是高级雇员,是帮助企业家实现其财产利益的执行者,是企业其他雇员的领导人。当企业产权分散,出资人权利稀释,或者出资人模糊,权利不能有效行使时,在企业设立、转型、重组等发展重要阶段发挥杰出作用的职业经理人也可称为企业家。
  职业经理人也不应包括现职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他们是股东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而职业经理人是股东利益的实现者。
  (二)企业经理与经营管理人员的区别
  1.企业经理是主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岗位的称谓,以及其岗位的职务称谓,有时又指相似岗位及其职位的称谓,即一般所谓的企业经理班子。从企业发展历史看,企业经理是从业主兼经理分离出来的一个职务,即先有企业兼职经理职务,后来才有企业专职经理职务。担任企业专职经理职务的人,在社会上称为独立经理人。
  2.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一个大的职业人群,经理人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人群。企业经理一定属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但他不是一般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是各个企业之中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领军人物。不能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同于企业经理。
  业主或出资人除了兼任企业经理职务外,一般不会兼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其他职务。
  (三)职业化与专业化的区别
  1.职业化是指:不断推进和完善社会的分工,职业的分类,从业人员的分群,适应职业需要的职业资质的养成和提高,求业人员对职业身份的认同和坚守,社会对从职人员职业特征的认可,以至于新的职业阶层的形成等一系列工作的过程。
  而不是指:在职场中的态度,道德、礼仪、工作方式和技能等的综合表现,表现为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国家标准《职业经理人相关术语》基础术语:职业化)
  2.专业化是指职业经理人专业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和体现,专业素质一般仅限于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四)职业经理求职人群
  职业经理求职人群是经过社会化职业资质评价认证合格的职业经理人的后备军,是职业经理人才市场的主要求职(求得担任企业经理职务)对象。他们的特点是:通过人才市场的配置被企业所聘用;一般在企业长期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以其薪酬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市场认可的担任企业经理应该具有的职业素质(包括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知识和技能);以担任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特点的企业经理职务为个人事业发展的求职追求。
  (五)职业经理从职人群
  职业经理从职人群是经过社会化职业资质评价认证合格并取得企业经理职务的人,是职业经理人的主力军。他们也是职业经理人才市场获取更高层级企业经理职务的求职对象。他们的特点是:企业的顶级雇员;公司的首席(或核心)高管;具有市场认可的职业经理人的特质并坚持自己的操守;在人才市场上能充分体现其社会价值并被社会所认同。
  职业经理从职人群大多数应来自职业经理求职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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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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