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驱动引领有色金属地勘发展
——浙江省地勘局局长林天宁访谈录
2014年07月30日 9:22 9948次浏览 来源: 中国矿业报 分类: 重点新闻
记者:自国务院2011年2月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以来,浙江省海洋经济获得了较快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地质工作发挥了“侦察兵”和“先行军”的作用。浙江省地勘局在海洋地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林天宁:近几年来,在海洋地质方面,我们积极参与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四大国家级项目的推动实施。根据《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积极推进《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海洋勘探开发及相关服务业专项实施方案(2012~2015)》的落实。具体来说,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扎实推进省海洋地质勘探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已落户舟山群岛新区核心区块——中国(舟山)海洋科技城。项目的实施,对舟山加快海洋科技产业集聚,保障我省实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继续推进“舟山群岛新区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与监测”项目的实施。
完善海洋地质工作机构,提升相关资质。在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增设海洋地质勘探处,增加4名编制。组建浙江省海洋勘测研究院,成为全局涉海地质工作的主平台。提升涉海地质工作资质,获得国土资源部“海洋地质调查乙级”、建设部“海洋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海岛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海岛使用金评估等资格。
深化海洋地质外部支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以及中国地质调查局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实现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国海洋大学等院校的深度联手,在共建重点实验室、调查船建造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记者:地质勘查工作发展到今天,其重要性不仅表现在矿产勘查或找矿突破方面,也日益体现在主动融入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为地方经济社会提供技术支撑上。贵局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林天宁:地勘事业的发展,必须始终树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在主动融入中找准自身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2013年,我局共承接地质环境类项目3011项,进一步优化了大地质工作格局。主动承接县(市、区)的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工作,为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规划、部署、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积极推进地热和浅层地温能资源评价和开发利用,加大了浅层地热能应用推广力度。拓展实验测试新领域,开展物性测试、省绿色食品及无公害基地环境监测与评价的野外采样及样品检测、省“两区”整体农业环境检测与评价等测试项目。完成了绍兴、淳安等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富阳等县市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仙居神仙居省级地质公园申报、磐安大盘山省级地质公园规划等项目。支持衢江区申报地质公园,并探索“互派互挂推动工作落实”的新机制。主动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汛期,局属单位成立20多个地灾应急小分队,积极配合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地灾应急排险工作。去年,在抗击强台风“菲特”的工作中,分布于省内各地的地勘队伍奔赴抢险救灾一线,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提供地质技术支撑,发挥了重要作用。如省有色金属地勘局在上虞为搜救4名被泥石流掩埋的群众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同时以专家的角度进行信息披露,为民众解惑;省第三地质大队(核工业二六九大队)在磐安成功营救出8名被困于严重塌方隧道的施工人员;省第七地质大队紧急组织救灾物资支援余姚重灾区,派出专家、技术人员主动赴内涝最严重的余姚城区开展排涝工作,受到了地方政府的好评和嘉奖。
记者:多年以来,特别是在地质工作陷入低谷的时期,浙江局不等不靠,主动拓展市场,在包括工程勘察市场、施工业等延伸产业方面闯出了一条路子,不仅开创了市场,锻炼了队伍,也使地质工作从封闭的圈子走向了广阔的社会。请林局长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林天宁:去年以来,我们努力克服市场环境低迷、竞争激烈、劳动力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地勘延伸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勘察业企稳回升。在巩固公共建筑、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传统工勘市场的同时,进一步拓展铁路、地铁、电力、机场、新能源等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市政桥梁、地下管网常规定期检测等项目,工勘项目品质和档次不断提升。二是施工业稳步发展。各单位继续坚持自营为主,规范联营合作,承接项目有进有退,实现控风险、增效益的目标。推进了施工队伍的内部资源整合与资质升级,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三是开拓新兴测绘服务业务。积极扩展地理信息、土地规划、海洋测绘、航空遥感等业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航测遥感实现新突破,完成新昌、文成的航测项目,承担国情普查任务。四是非金属矿产品研发产业平稳发展。紧跟新技术发展潮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浆料碳酸钙产品继续保持“领头羊”位置,母料系列产品技术稳定并持续优化。研发3D打印耗材系列产品,开拓水包水多彩保护胶市场,前景看好。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