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代货币政策看黄金白银流通货币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石俊志

2014年06月20日 11:31 1498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贵金属


  记者:您刚才谈到,中国古代曾经有过长时期、大规模的纸币流通。在纸币流通制度下,各王朝可以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来实现其稳定物价和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等货币政策目标。但是,中国古代货币的主要形态是铜钱,属于金属货币。对于金属货币,各王朝也可以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来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吗?
  石俊志:将中国古代的货币划分为金属货币和纸币两种类型是不科学的。金属货币和纸币之间的不同,只是制造材料不同,并不是两者的性质不同。从中国货币法制史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货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货币,另一种是非法定货币。中国古代的法定货币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信用货币,另一类是非信用货币。信用货币依靠发行者的信用行使货币职能,在交易使用时不需要称量,按照其面文的价值使用,所以也可以称之为非称量货币,中国古代的纸币和铜钱都是非称量货币,或者说都是信用货币。非信用货币依靠本身的金属价值行使货币职能,在交易使用时需要称量,按照其金属价值使用,所以也可以称之为称量货币,中国古代的黄金和白银都是称量货币,或者说都是非信用货币。
  中国古代各王朝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来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所适用的货币,并不在于它是纸币还是金属货币,而在于它是否为信用货币。只有在信用货币流通的情况下,古代王朝才能够通过扩大信用发行、调整货币供应量来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
  中国古代的铜钱是金属货币,也是信用货币,这在金融学界是有争议的。通过对货币法制史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古代的铜钱并不主要依靠其本身的金属价值来行使货币职能,而是主要依靠其发行者——古代王朝的信用和法律的强制来行使货币职能。对此,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中国古代铜钱经常处于不足值状态,即其实际金属重量经常达不到其表面铭文的重量或法律规定的重量,所以说它具备一定程度的信用货币性质,并不完全是依靠本身金属价值行使货币职能。中国古代最早出现的全国统一流通的铜钱,是秦始皇统一全国货币时采用的半两钱。半两钱始铸于战国中期的秦惠文王二年(公元前336年),当时曾是重量半两,即十二铢的足值铜金属货币。三十年之后,秦国朝廷新铸半两钱的重量便出现了明显的降低。秦始皇统一全国货币时,半两钱大多已经减重至八铢左右。西汉初期,半两钱已经减重至四铢左右。铜钱不断减重,其金属含量越来越少,其信用货币性质就越来越强。当铜钱的重量减少至不能再减的时候,朝廷便发行虚币大钱,以一换多地从市场上兑换旧钱,从而使铜钱的减重在虚币大钱的载体上继续下去,由此形成了铜钱减重或者说是铜钱信用货币化的可持续演变过程。
  其次,中国古代铜钱经常出现大、小钱混合流通的状态,即小钱可以代表大钱的同等价值行使货币职能,这更加说明它们不是依靠本身金属价值行使货币职能的。从目前出土墓葬或窖藏的秦半两实物来看,每批半两钱均呈现大、小钱混合在一起的情形,其中大钱一般比同批出土的小钱重三四倍之多。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轻重相似的多枚秦半两同批出土。重量各不相同的半两钱混合在一起,我们并不能对其分类,由此可以推断这些半两钱是代表同等价值混合等价流通的。
  最后,中国古代的货币立法,赋予铜钱作为信用货币流通的能力。差距悬殊的大、小铜钱可以按照相同的价值混合使用流通,是因为法律赋予不足值铜钱按照法定价值流通的能力。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秦律竹简《金布律》载:“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这条法律意思是说,百姓使用铜钱交易商品时,对于好钱和恶钱,不得进行选择,必须一律接受。1984年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汉律竹简《二年律令》载:“钱径十分寸八以上,虽缺铄,文章颇可智,而非殊折及铅钱也,皆为行钱。金不青赤者,为行金。敢择不取行钱、金者,罚金四两。”从这两条法律来看,秦汉时期货币立法打击的对象,是那些不肯接受朝廷铸造的不足值小钱的百姓。古代王朝依靠本身的信用和法律的强制,使其铸造的小钱按照法定价值进入流通。铸造小钱可以节约铜材,同样数量的铜材,可以铸造更多数量的小钱,所以古代王朝铸造的铜钱越来越小。铜钱越来越小,其金属内容就越来越少,信用货币的性质就越来越强。
  中国古代货币立法赋予铜钱信用货币性质,使得各王朝能够通过减重铸造铜钱的方式,扩大信用发行,增加货币流通量,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
  记者:中国古代的黄金和白银也是法定货币,各王朝能够通过调整黄金或白银的供应量,来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吗?
  石俊志:中国古代的黄金和白银是称量货币,各王朝不能根据主观意志来调整黄金或白银的货币供应量,也就不能够通过调整黄金或白银的货币供应量来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此外,黄金和白银作为法定货币在中国古代流通的时间相对较短,两者均未能像铜钱一样长期持续流通。秦、汉初期,黄金是法定货币;明朝中叶至清朝末年,白银是法定货币。
  秦、汉初期,黄金是法定货币。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黄金产量的增长远不能与商品生产的增长同步,再加上中国黄金向西方国家流动的整体趋势,造成了中国黄金货币的日益稀缺。因此,黄金在秦、汉初期就完成了非货币化的进程。
  魏晋时期,商品经济全面衰退,自然经济兴起,金属货币交易大量地被以物易物方式所替代。南北朝时期,商品经济开始恢复,隋唐时期便逐步兴盛,达到中国古代又一次繁盛的高峰。及至宋代,白银货币化趋势逐步明显。但是,自秦至明中叶,白银基本上一直被法律禁止作为货币流通。
  公元1436年,明代中期的明英宗废黜了禁止白银作为货币流通的法律,白银跃为主要流通货币,铜钱逐步退居辅币地位。从此以后,至公元1933年废两改元,中国古代白银作为核心的法定货币流通,延续了将近500年。在此期间,尽管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白银货币形态,银铤、元宝、碎银、外国银元以及中国民间铸造的银元,其流通价值皆与其重量密切相关。因此,明清两朝的白银货币制度可以被称为银两货币制度,白银货币仍属于称量货币,是依靠其本身金属价值流通的货币。秦、汉初期的黄金货币以及明朝中叶至清朝末年的白银货币皆是法定称量货币,都没有能够成为古代朝廷实施货币政策的工具。

 

[1] [2][3] [4] [5] 下一页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