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业“冰与火”:中铝巨亏 民企大赚

2013年12月09日 9:51 886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民企受益于自备电厂
  业内人士认为,生产成本方面,南山铝业、魏桥铝电等民营铝企较中铝具有优势。
  南山铝业的一位前高管告诉新京报记者,南山铝业靠近港口,可以省去一笔原材料的汽运费用;同时,其产业链覆盖上游和下游深加工,综合利用程度高。
  公开资料显示,电力成本占电解铝生产成本的40%,超过原材料的33%。根据测算,国内电解铝的耗电强度为14000度/吨,即电价每上调一分钱,将增加成本140元。自2010年起,对电解铝的用电优惠被取消,电网电价也有所上调。由此,相较2010年、2012年,每吨电解铝的用电成本约增加1400元。
  据报道,中国铝业的用电,主要来自电网供电及自备电厂供电,“有50%的用电供应来自电网,导致用电成本居高不下”。
  与中铝不同,魏桥铝电披露称,其所用电力均采购于母公司魏桥创业下属的高新铝电,基准价为每度0.34元。同期,国网供电的价格则在每度0.4元—0.6元之间。
  “相对于网上购电,自发电可以有效抑制购电成本。”魏桥铝电称。而南山铝业也在公开报告中称,其铝业生产所用电力均为自备电厂提供,具有低价电力优势。
  一位中铝子公司的工人说,其曾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向所在地政府领导提议“提供电力方面的帮助”,但却没有得到政府的正面回应,“电网那边也不同意”。
  今年5月,金融机构美银美林,针对魏桥铝电在港上市的母公司中国宏桥发布了报告。报告称,电解铝方面,中国宏桥每吨的成本优势为3800元。
  分开来看,相比同行业,中国宏桥可从电力中获得成本优势2800元,运输包装带来的200元,高周转率带来的500元及其他方面的300元。
  今年初,中铝山东分公司承认,其在氧化铝生产成本上,与魏桥等民营企业的差距曾达到过400元/吨。
  此外,中铝总部人士分析称,在中铝巨亏的原因中,不断增加的财务成本难以忽视。2012年,中国铝业亏损82.3亿元,当年的财务费用为46.6亿元。该人士称,不断增长的财务费用,与中铝在海外的投资,以及在国内的扩张密切相关。其中,2008年,中国铝业曾联合美国铝业公司入股力拓,这笔收购总价约140.5亿美元。
  此举虽使中铝获得了力拓12%的股权,但也让中铝背上了沉重的财务成本。“这些贷款现在还在产生利息。”上述人士说。
  “国有企业的很多资金,来自廉价的银行贷款,对风险的把控并不如民营企业慎重。”此前,信发铝电董事长张学信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中铝裁员、卖资产自救
  近年来,深陷泥淖的中国铝业,开始放下昔日“霸主”的身段,屡向民营企业“取经”。
  2010年前后,中铝的新“掌门人”熊维平,带着调研组到同行业中的先进民企考察。2011年7月,中铝总裁罗建川到东方希望下属的三门峡铝业考察时说,对方“有许多地方值得中铝学习”。
  据报道,一系列考察后,中国铝业启动了三件事:展开控亏增盈攻坚战;推进管理改革创新;实施战略转型,由单一铝业公司向综合矿业发展。
  作为普通工人的张苇,能切身感受到公司扭亏的“新气象”。她说,厂里有效益不好的车间关停,一些工人被分流;厂领导频繁开会商讨意见。
  “领导的压力很大。”张苇说,有个在外面跑销售的领导,听到工人每月拿两三千元的工资后,“心里很难受”;还有个车间主任,因为产品质量提高不上去,几乎天天泡在车间,“家都很少回了”,张苇说,今年来,车间的纪律也严格了许多——上班睡觉不再被默许。起初,这个变化使她和一些同事有些难以接受,“上班又没什么事做,还不让睡觉,只能坐着‘大眼瞪小眼’”。
  巨亏之下,“国企工人”也不再是“铁饭碗”。根据年报,2011年时,中铝有职工10.1万人,2012年,职工人数为9.8万人——照此计算,一年下来,大约有3000名员工离职。
  接下来,中铝的裁员或会更加激进。近期,中铝山东分公司、中州分公司等多个分公司的员工,均在网上发帖称,一些特殊岗位的职工,可能会提前到40岁或45岁被迫“内退”。
  这些措施,发挥效果尚需时日。上市公司中国铝业如果2013年再报亏损的话,将被ST处理。
  为避“ST”,今年以来,中国铝业开始甩卖不良资产。今年5月,中铝出售了贵州分公司的氧化铝生产线和西北铝加工分公司资产;6月,中铝又出售了中铝河南和青岛的铝加工业务等;10月,中铝又宣布以130亿元的价格,出售中铝铁矿公司65%的股权。这些资产的接受者,均是中国铝业的母公司中铝公司。而据推算,上述交易,为中国铝业带来240亿元的收入。
  此外,中报还显示,今年上半年,中铝压缩了1300万元的管理费用和3300万元的销售费用。
  种种举措下,今年前三季度,中国铝业亏损18.5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43.3亿元大幅收窄。
  就在全力扭亏之时,11月19日中铝公告称,中铝副总裁李东光,因个人原因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1] [2] [3]

责任编辑:四笔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