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设计入手推进和谐矿区建设

——创新国土资源社会管理的大胆尝试

2013年10月29日 9:0 1042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其次,深入试点和调研,总结实践经验。据介绍,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一年以后,国土资源部开发司组织有关单位对内蒙古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认为,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建立了以移民搬迁补偿和矿区生态恢复补偿制度为核心、以矿区基层政府和群众入股矿山企业为补充的利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了矛盾排查机构统筹、事前三级风险评估、事中矿业警察处置、事后四大机构调解的矛盾化解机制;完善了矿山环境治理与矿业权、矿业用地限批联动制度,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度,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制度;在探索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地和谐型矿区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部署试点工作的同时,国土资源部组织调研团队先后赴内蒙古、云南、贵州、陕西、青海、湖北、安徽、西藏、山东等地了解各地和谐矿区建设情况,总结制度经验。调研发现,各地对和谐矿区建设存在确实需求,地方上也涌现出了一批和谐矿区建设的宝贵经验。如贵州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兼顾“三者”利益建设和谐矿区的意见》(黔党发〔2007〕28号),提出建立“地方政府、矿山企业、矿区群众三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山西省出台《关于贯彻中发[2008]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晋发[2008]11号),提出按照“一矿帮扶一村”模式,坚持“以煤补农”,开展“结对帮建新农村活动”;青海省下发《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带动当地群众收益机制的若干意见》(青政办〔2012〕288号),提出调整财政支出和收入分配结构,强化矿山企业社会责任,多渠道带动群众稳定增收;西藏拉萨市制定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矿区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拉委发〔2009〕97号),创新社会管理,化解各类矛盾,建设和谐矿区;江西赣州市颁布了《关于印发<赣州市创建和谐矿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09)6号),提出到2020年80%的矿山达到和谐矿区标准;云南省曲靖市制定《关于建立矿村共享资源开发成果新机制的意见》(曲政发〔2010〕38号),提出了资源节约共创、环境友好共保、开发成果共享的“三共机制”;陕西榆林制订《关于推进和谐村矿建设的工作方案》(榆政发〔2011〕31号),通过村矿共建、共治、共享三种途径,加强村企联合党建机制、村矿协调机制和全面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三项建设,构建和谐矿区。
  其他地方也为和谐矿区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比如,安徽淮北通过移民搬迁推进和谐矿区建设;湖北宜昌樟树坪通过政府入股支持民生;西藏华泰龙通过企业为村民垫资入股推进企地文化融合;山东通过将矿区民生支出纳入采矿权出让底价探索利益分享机制。这些鲜活的实践经验凝结了基层领导和群众的智慧结晶。
  总结发现,各地在建设和谐矿区的成功典范中离不开以下两点:一是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勇于制度创新,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二是矿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从经济主体到社会主体的转变,融入并参与到矿区的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中。
  第三,广泛交流,完善制度设计。据记者了解,为了总结交流和谐矿区建设经验,探讨和谐矿区制度建设,国土资源部开发司和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联合在2012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举办和谐矿区建设分论坛,云天化集团有限公司介绍了基层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矿区群众四方共建和谐矿区的“汉营模式”、加拿大埃尔拉多黄金公司介绍了获取工商执照和“社会执照”双执照的和谐矿区建设理念。今年,该论坛将继续举办。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和谐矿区建设分论坛也扩大了宣传,增强了影响,传递了中国矿区和谐的“好声音”。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还有一个轶闻——2011年,国土资源部开发司司长刘连和和加拿大矿业部副部长主持中加矿业论坛的时候,华人矿业公司总经理向安尼尔副部长提问,怎样在加拿大开展投资?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安尼尔副部长说,希望你和社区加强沟通,别的都不用说了。可见矿区和谐在加拿大矿业开发中的重要性。
  国土资源部还先后组织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开展《和谐矿区建设研究》和《和谐矿区建设深化研究》、中国矿业联合会开展《和谐矿区建设标准体系研究》、中国社科院开展《矿业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研究》等项目,着力探索和谐矿区建设制度和抓手。此外,相关管理部门多次组织召开和谐矿区建设研讨会,邀请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矿业企业、研究单位、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会,共同交流各地推进和谐矿区建设的做法、经验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讨《和谐矿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谐矿区建设标准体系》和《矿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完善相关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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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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