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再生因做空报告遭清盘调查

2013年08月15日 14:7 559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有色市场

  8月2日,香港高院再次开庭审理了中金再生(中国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清盘案,该次开庭决定继续任命临时清盘人保华顾问接管中金再生的行政掌控权,直到法院另行颁布命令为止;并宣布于今年10月16日首次聆讯港证监会的有关中金再生清盘的呈请。中金再生没有对法院做出的继续任命临时清盘人的决定提出反对,但中金再生总裁秦志威和执行董事冯嘉伦及Wellrun Limited公司(秦通过该公司持有中金再生53%的股份)提出申请加入为法律程序的答辩人。法院表示,他们还必须提交支持以上申请的证据,法院才有可能考虑。
  “这是香港证监会历史上首次启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2条向法院申请对中金再生进行清盘。”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特聘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告诉记者。无论是香港股市还是其他证券交易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处罚,都是罚款,最为严重的不过是退到场外交易市场,由证监会直接申请法院对上市公司进行清盘的,未见有报道,这在香港是首例,在内地更是闻所未闻。足见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造假处罚力度的加大。
  法院第一次开庭是7月29日,法院此次开庭主要是因香港证监会的申请颁布法令委任保华顾问有限公司的Cosimo Borrelli及Jocelyn Chi Lai Man为中金再生的共同及个别临时清盘人。夏利士法官(The Hon Mr Justice Harris)授予了临时清盘人接管中金再生的行政管理权,及调查和处理中金再生的其他一些事务等较为广泛的权利,包括处置该公司的任何产权及任何股份转让。与此同时,法庭还颁布法令免去了中金再生现任董事会对该公司的行政控制权。
  香港证监会向法院提出的申请认为,中金再生2009年IPO招股说明书及2009年年报中“夸大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的业务收入及其附属公司的收益也被夸大,该公司在2007年、2008年及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中主要供货商采购的账款绝大部分是虚构的,连续每年将有关采购账款金额逐步扩大。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也涉嫌夸大,2012年的业绩至今也未公布。
  “中金再生最后一次公布的去年半年财务报表显示,其总资产虽有226亿港元,但是有151亿为应收票据和应收款,同时银行借款高达53亿港元。由此可见,香港证监会首次动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2条向法院申请对中金再生进行清盘,其主要目的是想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流失,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利益。”安信国际证券(香港)事务部董事韩致立分析指出。
  中金再生财务造假东窗事发于美国著名的做空机构Glaucus Research针对中金再生的一份强烈沽售评级报告。今年1月28日,Glaucus Research针对中金再生发布一份长达38页的报告称,中金再生的目标价为0元,Glaucus Research的这份评沽报告对中金再生提出了6大疑点,这6大疑点分别为:业务规模夸大、财务报表利润造假、客户集中度过高、高管离职可疑、控股股东走货套现和资不抵债等。该报告一经发布就致使中金再生1月28日9时17分停牌。该报告的发布也引起了香港证监会对中金再生的调查,以至于遭到目前的清盘处罚。
  中金再生从IPO的财务报表就开始做假,做空机构从外围都能发现存在的问题,而作为其上市保荐人对该公司应该更为了解,但为何这么多年一直未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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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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