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战略环评优化产业布局 难阻地方GDP增长冲动

2013年04月17日 8:50 1180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摇摆的“环评”政策
  据记者了解,由于西部地区面临的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环保部对西部的态度也是摇摆不定的。
  “十一五”期间,环保部对西部的环保要求较紧,几次“环评风暴”几乎都涉及西部重大项目的开发。但2011年,环保部的态度开始转变。
  当年12月,环保部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这份通知传达出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各地环保部门应根据“差别管理”的原则,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加速推进西部地区能源、资源开发项目建设。
  环保部在这份通知中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把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解放思想,差别管理”的原则,更加注重实施符合区域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禀赋特征和行业特点的环境准入政策,着力支持资源优势尽快向经济优势转化。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水电开发项目,这份通知要求,“抓好金沙江上游、澜沧江流域、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强化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及其他高污染、高耗能、高环境风险行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对于西部地区的能源、资源开发项目,环保部放宽了“准入”条件,通知提出,要“落实差别化产业政策支持下的环境准入要求,支持改善民生的建设项目和有条件在西部地区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对于煤化工行业的建设,环保部提出应坚持“优化布局,以水定产,适度发展”的原则,支持煤炭资源富集、水资源供应有保障地区的煤化工试点项目。
  在这份通知中,环保部明确提出“对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予以倾斜”,包括委托部分审批权限,将环保部直接审批的一些建设项目委托西部地区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一些部级环评文件下放到省级环保部门。
  而对于资源富集地区的资源就地转化项目等,环保部提出可“在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和总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通过排污交易给予支持。”
  “目前西部发展最大的问题就是盲目照搬东部发展模式。搞不好,人家滑下坡,你也会跟着掉沟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教授张曙光说,东部地区先污染后治理、城市盲目扩张、大面积拥堵、基础设施跟不上扩张速度、管理和服务跟不上硬件设施等问题已经开始在西部地区出现。
  一些民间环保组织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对于西部生态脆弱的地区,应该实行更严格的环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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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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