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有色地勘局原局长受贿1800万(图)
2012年06月12日 14:23 8640次浏览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分类: 相关新闻
“我是一个法盲,我不懂法”
今年2月2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杨有明贪污受贿案。杨有明最后陈述时说:“我是一个法盲,我不懂法。”
办案检察官说,这是一个最低级的谎言,杨有明作为一个副厅级领导干部,经常要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单位普法教育和公务员法律考试,最起码贪污受贿是违法犯罪应该知道吧?很显然,杨有明是在为自己丑陋的行为找借口,只不过这个借口并不高明。
杨有明还说:“其实,我一直是工程师,我直接从工程师一下子升为局长,我不懂管理,思想上也没有准备。”检察官分析说,不懂管理不是腐败的理由。业务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不懂管理可以在实践中锻炼,在锻炼中成熟。但杨有明当上自治区地勘局局长后,并没有注重管理知识的学习,更不注重政治学习、法律学习和道德修养,结果欲望膨胀,信念失守,产生了以权谋私的想法,把权钱交换当做定律。
正如杨有明自己所说:“有了罪恶的思想意识,势必产生犯罪的结果。我之所以走到疯狂和自取灭亡的歧途,这一切都是随着自己的身份、地位的改变,理想信念动摇,法律意识淡薄,我手中的权力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和制度的制约,导致思想上的腐朽和行为上的犯罪,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也给国家和单位的利益造成了损失。”
杨有明对升官没有思想准备,但他通过努力工作、凭着过硬的业务能力,得到了组织的信任,走上了自治区地勘局局长岗位。他声称自己不懂法,升官后以身试法,结果被绳之以法。他的教训是沉痛的,值得领导干部深思和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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