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针对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直抒胸臆

2012年05月22日 8:41 1528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5月21日,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在京组织召开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研讨会。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院长姚华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袁怀雨、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希凯、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崔振民、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吕宾等多名专家在会上围绕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理论与实践进行了研讨。现将发言摘编发布,以供参考。

姚华军:四方面推进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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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
  第一,开展用经济手段调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改革试点,统筹设计、正本清源,重点理顺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关系,规范矿业权价款定位。
  第二,研究动态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相关费用征收标准。根据市场变化和矿区等实际情况,提高最低勘查投入等相关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三,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权利金制度,明确其内涵、征管办法和收益分配,充分体现国家所有权益。
  第四,改革收益分配制度。动态调整资源收益中央和地方分配比例,收益分配向基层政府和当地居民倾斜,逐步体现资源收益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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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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