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地方说了算 电煤生产乱像久治不愈

2011年06月17日 9:51 546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产煤省掌握煤价话语权
  虽然国家发改委多次明令煤炭企业不得擅自提高煤价、不得更改电煤合同,但是仍难以撼动地方政府及企业谋利格局。特别是在煤炭产业兼并重组的格局下,发改委对市场化的煤炭价格并没有决定性话语权。
  近年来,产煤省大手笔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和煤企兼并重组,煤炭产业集中度大为提高。其中,山西煤矿数量由2005年的4237处减少到1053处;河南减少61.74%,内蒙古煤矿数量由2005年的1378处减少到2010年的551处。
  过去煤炭行业集中度较低,小煤炭的大量存在使煤价缺少向上的动力,产量增长一直是驱动业绩的主要因素。而当前,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掌握了话语权。
  在市场形势不好的时候,由于大量优质煤炭资源掌握在大集团手中,企业可以通过控制供给来调节市场供需平衡。2009年秦皇岛港所发运的煤炭中,来自神华、中煤、同煤、伊泰集团等四家企业的比重提高到70%。
  与此同时,煤炭区域垄断日益强化,对煤炭市场和煤价的制衡力增强,限量保价一直以来是产煤省调节市场、控制价格的手段。
  在山西的煤炭兼并重组中,山西省政府强化本地煤炭企业地位,限制省外煤炭企业跨区域整合;河南省煤炭兼并重组以6家大型地方国企为主,且规定,所有重组主体企业在所兼并重组煤矿中所占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
  山西省煤炭厅厅长王守祯在一次会上介绍:“"十一五"期间山西便根据不同阶段特征,适时进行调控。初期采取"产能零增长,产销紧平衡"的措施,保持煤炭市场紧平衡,国际金融危机后,采取"以需定产保平衡,以价定销保收益"的措施。”
  山西煤炭工业厅数据显示,2010年山西省重点煤炭企业吨煤平均售价比2005年提高了81.4%。
  由于重点电煤与市场煤存在高额差价,煤炭产地及企业多不愿执行重点电煤合同,甚至出台政策限制煤炭外运。山西煤炭工业厅测算,如果按照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方案签订重点电煤合同,山西煤企将有约200亿元价值损失。
  为穷尽煤炭经济附加值,一些煤炭产地推崇煤炭就地转化,变相减少资源外送。日前,山西省政府明确,到2015年全省煤炭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省内煤炭转化率达40%。
  201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要求“新上煤炭生产项目必须同步建设转化项目,以及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等配套项目;煤炭转化项目原煤就地转化率必须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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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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