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整治电动自行车瞄准标准修订

2011年06月08日 8:54 503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电动自行车前路未卜
  超过1.2亿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和整个电动自行车行业在等待了一年多之后,依然没有等来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修订,倒是一个整治文件突然降临。
  日前,国家公安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时速20公里以上的“超标”车。
  《通知》引发了电动自行车行业和用户的强烈反应。
  突降的整治
  《通知》是2011年3月18日下发的,直到5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官方网站才正式对外发布。
  按照《通知》的要求,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以下简称“通用标准”)生产,不得生产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各地主管部门要责令违规的企业停产整顿甚至取消生产许可资格。
  “这让我们感到非常震惊。”绿源电动车董事长倪捷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出台这样的联合政策,竟然可以不听取行业和企业的意见。”
  据了解,现在的“通用标准”还是1999年制定的版本,12年来未曾修订过。“通用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而随着市场和行业的发展,目前各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都是“超标”的,这已经是一个公开的“事实”。
  “当下新国标还没有正式出台之时,具体的政策执行中可能会有问题,因为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还是1999年制定的,经过12年国家、社会、行业的发展,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了。”中国自行车协会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表示。
  天津自行车行业协会理事长龚孝燕认为,虽然天津的电动自行车以轻便型为主,但也面临压力。比如车辆配上电池以及零件后,还是有超重情况。四部委此次下发的要求将对整个电动自行车产业链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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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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