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整治电动自行车瞄准标准修订
2011年06月08日 8:54 5033次浏览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分类: 相关新闻
新标准难产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此次四部委《通知》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和老旧的“通行标准”是分不开的。
从2005年开始,电动自行车行业就建议对1999年的标准进行修改,刚开始提出将车速提升到24公里~25公里/小时,但内部意见无法达成一致。2007年的时候,又有人提出将重量标准改为“不包括电池,整体重量不超过40公斤。”同样未取得一致。2009年,业内再次提出建议,将速度标准提高到25公里~30公里/小时,但方案还没有得到回复。
2009年8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抢先出台,一个尴尬又出现了。
按照电动摩托车标准中的定义,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在每小时20公里和每小时50公里之间的,或者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每小时50公里的两轮车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而目前中国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正在这个范围之内,自然引起全行业和消费者的反对。在舆论的呼吁下,原定于2010年1月1日实施的轻便摩托车标准被暂缓实施。
而电动自行车行业对于标准的修订自然更加迫切,但直到今天,新标准依旧迟迟不能出台。上述中国自行车协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修订,国家已经明确了‘基本原则’,是对企业的生产、路权的管理、消费者安全权益的综合考量,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方面的利益都要兼顾到,当然也要给行业留有充分的发展空间。”
记者了解到,由于管理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分歧过大,时速和重量仍然是最敏感的话题,所以新标准一直出不来。
这次四部委文件的出台,无疑使得标准修订变得更加紧迫。而深圳市已经决定,从今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绝大部分城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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