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新中国60年钨工业的发展

2011年03月11日 13:46 2548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三、新中国钨工业60年行业管理重大举措
  (一)成立专业化的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为加强钨矿的领导和管理,人民政府全部接受原国民党资源委员会办的各钨矿工程管理处,1950年中南军政委员会重工业有色金属管理局在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省设立了分局,各钨矿区设立了管理处。中央重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于1953年2月在长沙设立中南分局,1955年撤销中南分局,在赣州成立了中南钨矿局,管理江西、湖南、广东的主要钨矿企业。这些钨的专业管理机构,对钨业的恢复、改造、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为了促进中国钨业的发展,以充分发挥钨资源优势,经原国家经济委员会批准,于1983年10月成立了中国华兴钨业公司,统一管理全国的钨企业(包括矿山和冶炼加工厂),“实行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收购、统一供货,组织协调科研和钨产品的推广”,这是首次组建国有的国家级钨专业集团公司。

  (二)成立了中国钨业协会
  钨是中国的优势矿产资源,中国钨的储量、产量、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在国际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由于多头管理,钨的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以来,钨价持续下跌,钨矿山经济效益下滑,国有统配钨矿出现亏损。
  1981年3月由冶金部组织召开的第二次钨业科技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在学习原国家经委关于日本行业协会考察报告的基础上,考虑到中国钨业在国内外的地位以及当时在钨业中存在的混乱现象,认为有必要把我国从事钨的生产、科研、设计、教学、贸易等单位组织起来,成立中国钨业协会。
  经过紧张的准备,经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同志的指示同意,万里、谷牧、方毅几位副总理圈阅,在原国家经委的关心下,经过原国家有色金属管理局、冶金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轻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经贸部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由全国各有关从事钨的生产、应用、贸易等企业和科研、设计、教育等200余个会员单位自愿组织的社会经济团体---中国钨业协会,于1985年12月20日正式成立。方毅同志发来贺信,祝贺中国钨业协会在南昌成立。方毅同志在贺信中指出:“中国钨业协会的成立,是发挥我国资源优势,振兴钨业的重要举措”。

  (三)将钨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中国钨业协会成立以来,伴随着中国钨业多经历的风风雨雨,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向党和国家领导人反映行业重大问题,为寻求钨业的转机和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由于“大矿大开、小矿放开”,“全民、集体、个人一起上”,致使大量民工上山,对国有矿山内的钨矿资源进行乱采滥挖。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中国钨业协会于1988年5月撰写了“救救钨矿山-国营钨矿仍遭严重破坏的调查报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呼吁治理整顿。引起了国务院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并于1991年1月15日,国务院以国发[1991]5号文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列为国家形式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
  国发[1991]5号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首次以国务院的名义对钨业下发的第一个文件,至今仍是中国钨业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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