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众议欧美向WTO起诉我国限制原料出口

2009年06月25日 8:49 1237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一)

欧美就我国限制战略原料出口向WTO起诉
(上海证券报  徐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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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6月23日,华盛顿,美国贸易代表柯克就美中贸易举行新闻发布会


  中国商务部称相关政策符合WTO规则,将与欧美妥善处理有关磋商请求

  欧盟、美国23日发表相关声明,已就中国限制战略原材料出口正式向WTO提起诉讼。中国商务部昨日表示,中方认为相关政策是符合WTO规则的,将与欧美妥善处理有关磋商请求。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限制战略资源出口是一国不可剥夺的权利。
  据了解,欧美此次提出的贸易诉讼涉及产品包括铝土、焦炭、锌、锡、钨、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等。美欧认为,中国对这些产品采取的出口配额、出口税以及最低出口限价等措施对美欧利益造成损害,也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承诺。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方有关出口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中方认为相关政策是符合WTO规则的。中方已经收到美、欧的磋商请求。有关原材料的出口政策,中方与美、欧一直保持着沟通与接触。中方将根据WTO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处理有关磋商请求。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文献军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家的相关政策符合WTO规定,企业利益应服从国家利益。协会虽然此前在结合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建议降低此类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但这和诉讼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国家在相关产品的生产和出口等环节都在进行控制,目的就是合理利用开发资源。“欧美需要,我国就得出口,中国需要的时候,欧美能给我们产品吗?很明显是欧美在违背WTO精神。”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则认为,限制战略资源出口是中国不可剥夺的权利,任何“自由贸易”的旗号都不能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基本权利。《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十条“一般例外”明文规定,缔约方可以为某些特定目的而限制进口或出口,“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缔约方为采取或实施以下措施。”并一一列举了10种情况,其中可以适用于中国限制出口战略金属资源的就有4款。
  “美国和欧盟的做法无异于踏破了国际社会基本准则的底线,是在践踏一个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不仅如此,美欧的做法开此恶劣先例,还潜伏引发连锁反应的风险,进而可能与他们自己的许多措施自相矛盾。”梅新育表示,美欧是全世界出口管制最广泛也最严厉的。冷战时期,美国操纵下的对华贸易禁运项目一度多达对苏贸易禁运项目的两倍(即所谓“中国差别待遇”)。冷战结束之后,美国不仅依然在国内维持着对华出口管制,而且在国际上推动组建了《瓦瑟纳尔协定》,签约国共同对特定国家实施一定范围的出口管制。假如中国限制本国战略资源出口是违规,那么美欧的出口管制措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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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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