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答问

2010年09月15日 16:18 1197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发布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
  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公告(2010年第24号,以下简称《目录》),为进一步了解《目录》的有关情况,近日,记者就普遍关注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一、请简要介绍《目录》制订的背景?
  答: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特别是主要家用电器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量进入我国家庭以来,目前开始进入报废的高峰期。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家发展改革委从2001年开始,着手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立法工作。2009年2月2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551号令,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在《条例》起草阶段以及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完善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多次组织专题调研,进行座谈,反复论证,就有关制度设计、监督管理、相关标准、回收处理运行等问题进行研究,形成共识,并积极组织推进试点示范,进行实践和提高。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这五种产品是家庭中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回收处理成本高、难度大,综合考虑资源性、环境性、技术经济性等因素,启动初期需要政策扶持,作为首批《目录》产品纳入《条例》管理范围。为便于《目录》的调整,将《目录》作为一项配套政策,单独发布。《条例》第三条规定:“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二、制订《目录》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如铜、铝、铁及各种稀贵金属、玻璃、塑料等。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完善的回收处理体系,浪费大量资源,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也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规范化管理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但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繁多、材料复杂,资源含量、环境影响以及回收处理难度各不相同。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尚不健全、产业化还较薄弱,《条例》实施初期,不宜将所有电器电子产品一次性纳入管理范围。借鉴国外经验,采用《目录》管理方式,分批发布,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积累经验、稳步推进,使《条例》调整范围与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相适应,同时与相关电器电子产品标准、海关商品编码等的调整变化相对应。
  发布《目录》,并通过《条例》设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规范的回收处理体系,实现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资源,妥善处理其中的有害物质,有效控制对环境的污染,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先期选择部分重点产品纳入《目录》,有利于鼓励重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动产业化发展,积累管理经验,为将全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目录》管理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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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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