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马来西亚表面抛光铝型材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1年06月09日 12:13 618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2021年6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35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the Minister for Indu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接受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表面抛光铝型材(Surface Finish Aluminum Extrusions)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涉案企业Milleon Extruder Sdn Bhd的倾销幅度为6.1%、LB Aluminium Sdn Bhd的倾销幅度为2.6%、Kamco Aluminium Sdn Bhd的倾销幅度为18.5%,Superb Aluminium Industries Sdn Bhd的倾销幅度为12.8%,决定对上述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604.10.00.06、7604.21.00.07、7604.21.00.08、7604.29.00.09、7604.29.00.10、7608.10.00.09、7608.20.00.10、7610.10.00.12和7610.90.00.13。
  2020年2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19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Capr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表面抛光铝型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经过模具挤压后,在限度内进一步加工或制造(例如,精密切割、机加工、冲孔或钻孔)的铝型材产品。此次调查产品不涉及加工和制造的中间产品或终产品,例如,经由加工或制造后改变铝型材的性质和物理特性而变成另一种产品。主要涉案企业为Press Metal Sdn Bhd、Milleon Extruder Sdn Bhd、LB Aluminium Sdn Bhd、Kamco Aluminium Sdn Bhd、Superb Aluminium Industries Sdn Bhd和Genesis Aluminium Industries Sdn Bhd。2020年12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2021年4月2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终止对马来西亚企业Genesis AluminiumIndustries Sdn Bhd的反倾销调查。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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