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集团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纪实

2021年06月03日 9:50 557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作者:

奋楫破浪涉险滩

——中铝集团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纪实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也进入深水区,需啃硬骨头。2020年5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高核心竞争力。2020年8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成为2020~2022年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抓手和具体施工图。
  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有色金属行业龙头企业的中铝集团,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因势而动、乘势而上,推动集团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开创新局面。
  确定路线图
  ——印发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及台账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后,集团组织起草了《中铝集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任务台账》,并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先后经过集团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会、集团领导专题会等四次会议讨论,最后通过集团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2020年12月7日正式印发实施。3万余字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集团实际,确定了6个方面、27项具体改革任务,提出了各项任务的工作目标,制定了97项具体改革措施,确定了各项措施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后,根据其相关厅局提出的修改意见,集团又增加了相关改革内容,对部分改革任务进行了进一步量化,将相关指标完成时间大幅提前,重新上报备案。
  同时,以集团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为“总纲”,指导11家战略单元分别起草了深化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方案和任务台账,协调集团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核,提出了修改意见。各战略单元对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至2021年3月底,全部印发实施。
  围绕改革三年行动,集团还制定了多个方案和制度:
  为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集团管理现状,起草印发了《中铝集团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专业实施方案、工作清单;
  为适应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需要,加强对出资企业的穿透监管,更好地发挥专职董事作用,出台了《中铝集团所属企业专职董事管理办法(暂行)》;
  在集团总部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将专项整改向所属企业延伸,指导11家战略单元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集中整改在管理作风、管理体系、管理效能等方面存在的12个突出问题;
  指导“双百企业”西南铝、华中铜业分别制定了2021~2022年“双百行动”综合改革方案及任务台账,报国资委备案。
  立下军令状
  ——今年完成70%,明年6月基本完成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当仁不让的“一把手工程”。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三个70%”:首先,2021年底前完成三年改革任务的70%以上,到2022年“七一”之前基本完成重点改革任务。其次,2021年底前二级子企业全面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三级及以下应建范围内的企业力争完成70%,2022年实现各层级子企业应建尽建。再次,把各级子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纳入本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考核事项,2021年底前完成70%以上,2022年6月底前全面推行。
  目标毋庸置疑,任务不容含糊。中铝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姚林指出,中铝集团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理所应当要做深化改革的积极推进者,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完成。
  为确保完成这一刚性任务,集团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
  把“明确各层级功能定位,建立新型管控体系”“确保今年完成三年改革任务的70%以上”“推进双百企业改革方案落实”“推进科改示范企业改革方案落实”等4项改革任务纳入集团A类重大事项清单,按月反馈、督办;
  按月梳理集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台账97项任务措施进度情况、2021年应完成的74项细化任务推进情况,向集团分管领导报告,在总部月度工作例会上通报;
  向相关战略单元发送“提示函”,指出在思想观念、三项制度改革、战略单元职能定位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求深入查找差距,加大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严格考核兑现;
  与各个战略单元及改革试点企业逐一沟通交流,确定年度深化改革重点事项,加强督促指导;
  每月15日前,统计汇总改革三年行动90余项重点量化指标,报至“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线督办系统”;
  每月认真参加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月度例会,及时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
  突出实效性
  ——将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
  关于深化改革的目的和检验标准,姚林多次强调:层层发文件不是改革,改革要有“形”更要有“实”,即实际效果和实质变化,关键是形成改革氛围、提升市场化意识、强化干部责任感、使命感;“科改示范行动”要围绕创新能力提升,深入分析“做成了什么”“还有什么问题”才能实现进步。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刘祥民也指出,要注重实效,努力按重点难点关键点培育一些围绕价值创造的特色;“科改示范行动”是实现自立自强、担负起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改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携起手来,及早诊断、及时助力。
  3月18日,集团主要改革牵头部门向集团党组专题汇报了深化改革三年行动各项改革任务和措施推进情况,对集团任务台账及战略单元、改革试点企业各项改革任务进度情况按绿、黄、红色作出了标识,对进度落后的事项提出了警示。
  3月29日至4月2日,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陈琪率调研组,先后赴西南铝、长沙院、华中铜业、郑州研究院进行实地调研指导,了解“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调研结束后,调研组起草了调研报告,对集团现阶段推进改革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向集团党组提出了工作建议;同时,根据调研情况,向国务院国资委推荐上报了“科改示范企业”典型案例。
  4月23日,集团召开改革工作推进会,集团党组领导全部出席,集团各部门、各战略单元“一把手”全部参加,体现了集团领导对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选取了集团改革办公室等3个改革主责部门和中铝股份等6个主要战略单元负责人逐一汇报发言。姚林进行了点评,给各单位“画像”,要求深刻领会党中央部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加深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理解,围绕效率和效益推进各方面改革,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时间点、路线图,通过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动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驶上快车道
  ——建立推进改革工作常态化机制
  为加大力度推进深化改革三年行动,集团建立了推进改革工作常态化机制,由集团改革办公室(运营优化部)、人力资源部、资本运营部、科技创新部组成。每月梳理事关集团改革的重点工作,收集集团部门、战略单元及企业需集团研究和协调的问题,由集团领导主持每月召开1~2次工作例会,专题研究解决,推进改革行动。
  4月29日,受刘祥民委托,陈琪副总经理主持召开推进改革工作首次月度例会。会议研讨并原则通过了《中铝集团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总体实施方案》,要求继续修改完善,并征求集团相关部门和战略单元意见,待集团决策会议审批后,向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会议研究了“科改示范企业”“双百企业”提出的需总部协调解决的13项问题,确定了解决方案、答复意见。会议还对加强改革工作组织保障提出了具体意见。
  改革号角吹响,相关工作加快落实:
  组织相关部门,对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中央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2021年工作安排》进行专题研讨,逐条提出对接落实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从原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提前到6月底前完成,推行职业经理人从原计划全年10户企业扩大到88户企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结合战略单元建议,对集团总部权责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初步起草了对战略单元个性化的授放权事项负面清单,以适应集团新的管控模式需要;
  对各战略单元开展的“机关化”问题专题整改加强督促指导,力争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永远在路上,改革之路无坦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中铝集团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奋楫破浪前行,跨越激流险滩,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承担起“排头兵、主力军、引领者”的战略使命,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有色金属企业。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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