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推进“检企共建”

2017年06月28日 13:11 309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党建工作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意见要求,更好地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自2009年起,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与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8年来,干部职工“零违纪”、工程项目“零违规”、职务犯罪“零发生”,持续深化“检企共建”工作有效推动了遂昌金矿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攀上新台阶。
  近年来,遂昌金矿实施“以矿为主、适度多元”的发展战略,多个项目同时开发,涉及产业面广、范围大,职务犯罪风险度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严峻。在此形式下,遂昌金矿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课题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组长,遂昌金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并根据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服务不添乱”的原则,遂昌金矿主动配合检察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企双方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实现“互相教育、互通信息、互相关爱、互创品牌”的共建目标。
  聚焦重点,发挥工作实效遂昌金矿与检察机关启动“检企联建联防”工作,携手打造“共同参与、协同合作、齐抓共管、和谐预防”的工作格局。为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引向深入,有效预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遂昌金矿与检察机关共同制定《重点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五项制度》:工程廉洁准入制度、廉洁承诺制度、实行预警监督、加强三个环节的重点监督以及加强职务犯罪的预防宣传。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目标,同时,紧抓关键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综合运用各项预防措施,力求发挥工作实效。
  遂昌金矿先后把矿山公园综合楼施工工程、贵金属公司综合楼建设工程、特铸公司年产6000吨精密铸件扩建工程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加大对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监督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与检察机关商讨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检察机关的指导下,遂昌金矿先后制定出台《工程廉洁准入制度》《廉洁承诺制度》《廉洁风险预警制度》等多项规定,从制度层面营造高压态势;先后开展供销处废旧锰钢出售价格议定、生产技术处土建决算工程量抽查、特铸公司部分物资采购价格市场跟踪、供销处物资采购全过程核查、物资价格暗访等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每年与驻矿工队负责人签订《工程项目廉洁协议书》,严格“不吃施工单位一餐饭、不吸施工单位一支烟、不拿施工单位一分钱”的“三不准”廉洁规定。
  措施有力,筑牢三道防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遂昌金矿党委以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为契机,强化纪检监督职能,重点关注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及时消除和减少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筑牢“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思想防线。
  一是开展重点工程专题警示教育讲座。邀请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针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进行剖析,引导中层管理人员总结原因,充分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脱产培训,集中观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影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
  二是持续加强廉洁干事宣传教育。利用每周四政治理论学习、部门工作会议、中层管理人员例会等各种契机,学习上级党委、纪委下发的警示教育材料,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坚持“制度管人、毫不留情、决不姑息”的办事原则。
  三是对重点项目建设狠抓监督、严抓落实,联合检察机关不定期举行效能监察恳谈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场交流会,做到“现场办公、现场监察、现场处理”。建立完善“廉洁谈话”“诫勉谈话”工作机制,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杜绝职务犯罪情况发生。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明,职务犯罪就无可乘之机。遂昌金矿坚持推进“检企共建”工作常态化开展,把防患未然与惩治已然紧密结合,不断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营造“干事干净”的廉洁氛围,筑牢“防腐墙”,有效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打通了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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