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铝型材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

2016年06月14日 9:18 694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2016年6月13日,美国对华铝型材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初步裁定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肇庆新中亚铝业有限公司及其他2家关联公司的补贴率为199.27%,包括江河集团(Jangho Group)在内的44家企业的补贴率为20.62,同时初步裁定取消对包括南南铝集团(Alnan Aluminum Co.Ltd.)在内的124家企业的本次反补贴行政复审。利益相关方应于本行政复审初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案件摘要材料。
    2015年7月1日,美国对华铝型材发起本次反补贴行政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5.99.40.20、8424.90.90.80、9031.90.90.95、7616.10.90.90、8418.99.80.50和8418.99.80.60.等。(施悦编译)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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