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为美国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公告

2015年03月04日 16:17 336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加工

  南山铝业为美国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公告
  转债简称:南山转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南山美国先进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龙口支行”)在公司会议室签署《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南山美国先进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先进铝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加哥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芝加哥分行”)申请最高金额 1,350 万美元贷款向境内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本次担保总额为1,350 万美元,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为其提供 2,900 万美元担保。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山美国先进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司与中行龙口支行签订《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公司名称:南山美国先进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注册地:美国拉菲叶特市;
  被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被担保人经营范围:高端铝合金型材的生产、研发、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美国先进铝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于 2011 年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 1美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美国先进铝公司资产总额 144,450.62 万元、负债总额 19,956.76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0 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 0 元)、净资产 124,493.87 万元、营业收入 2,445.19 万元;净利润-10,835.49 万元。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美国先进铝公司资产总额 149,871.09 万元、负债总额 31,466.68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18,457.5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12,432.38 万元)、净资产 118,404.41 万元、营业收入 16,905.77 万元;净利润-7,133.45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行龙口支行出具不可撤销反担保,由中行龙口支行向中行芝加哥分行开立融资性保函,美国先进铝公司凭借该保函在中行芝加哥分行申请不超过1,350万美元贷款,公司对其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限一年(依据银行协议约定日期计算)。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美元 2,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3 年年报)净资产 173.07 亿元的3.92%(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 2015 年 3 月 3 日中行折算价 6.1543 计算),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美国先进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高端铝合金型材的生产、研发、销售及进出口业务,自 2011 年成立以来信誉状况良好,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主要为其正常经营提供营运资金贷款,经过对其生产经营、订单接收情况考察后,公司认为美国先进铝公司偿债能力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美国先进铝提供内保外贷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为为全资子公司南山美国先进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进行审慎核查,认为:南山美国先进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内保外贷担保,有助于解决境外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南山美国先进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3 日

责任编辑: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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