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公司:对国庆期间违纪行为快查严处点名曝光
2014年10月08日 8:44 4367次浏览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分类: 铝资讯
9月29日,中国铝业公司召开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重申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熊维平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有关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公款为企业负责人办理各种消费卡和奢侈浪费购买图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对公款办理各种消费卡、奢侈浪费购买图书、领导人员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专项治理,对自建培训疗养机构和“会所中的歪风”进行清理整顿。
专项治理工作由公司党组统一领导,各单位党委具体组织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到2014年10月底前结束。各单位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以身作则,带头清理,自觉整改,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各级领导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必“慎而又慎、严而又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一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各级领导人员要把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旗帜鲜明、敢抓敢管。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二要坚决抵制节日不正之风。各级领导人员要正风肃纪,从严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提货券等礼品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打高尔夫球等运动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疗养院(所)、单位食堂等进行奢靡享受;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三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对国庆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点名通报曝光;对领导不力、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中国铝业公司党组纪检组纪检监察部)
责任编辑:王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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