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2014年09月04日 16:28 3871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五、组织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业转型升级作为今后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工业意识,加强业务干部培养,聚焦重点产业发展。要建立转型升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一把手要对本地区工业转型升级负总责,定期深入工业企业、园区加强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每月调研,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分析工业转型升级情况。每位政府副职挂钩一个重点产业,明确一个部门牵头推进。要建立产业转型升级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省级发改、工信、财政、国土、农业、环保、科技、国资、金融等部门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配套,加强协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二)加强考核督查
  要建立工业转型升级监测指标体系。及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业转型发展的成效和问题。要强化工业转型升级评价考核。将主要工业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列为各州(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扶持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落实情况列为省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转型升级专项报告制度。各级政府一把手每年必须将本地区工业转型升级进展情况向上级政府进行年度述职报告。要加大工业转型升级跟踪问效力度。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将工业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列为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高工作成效。对在重大项目引进和推进过程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无故拖延的予以问责。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
  开展工业转型升级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转型升级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导工作,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深度和广度,引导全社会关心工业转型发展,努力形成各类市场主体、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共同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让工业兴省、工业强省、工业富省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各级干部自觉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起30日内,根据职能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各州(市)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全省上下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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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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