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市场操纵案件的执法情况
2014年08月27日 9:9 11786次浏览 来源: 证监会网站 分类: 重点新闻
证监会查处苏颜翔操纵市场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3月,证监会对苏颜翔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立案调查。2014年1月,证监会对苏颜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苏颜翔控制使用“苏颜翔”、“苏某明”、“严某生”等3人账户,在先期建仓后,通过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虚假申报撤单,随后反向卖出,盘中连续竞价阶段频繁使用小额买单申报成交,以及大额买单虚假申报后迅速撤单等方式推高股价,诱导其他投资者跟进,在股价推高、其他投资者买盘跟进后,迅速反向大额卖单卖出等方式进行虚假申报操纵,共涉及“中联重科”、“东方钽业”等13只股票,获利3,805,783.71元。
苏颜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不得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苏颜翔违法所得3,805,783.71元,并处3,805,783.71元罚款。
本案中,苏颜翔不以实际成交为目的,频繁进行申报和撤单,是典型的短线操纵行为,该行为误导其他投资者对股票交易价格和供求关系的判断,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
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市场操纵行为呈现出短线化的新特点。证监会将继续保持高度关注,坚决予以打击,维护市场稳定,确保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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