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透过雾霾看矿业发展

2014年06月26日 16:24 891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第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以雾霾的大面积频发为特征的空气污染问题突出,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加剧,反映出资源高消耗、环境高污染的粗放式发展方式不可持续。
  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
  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推进矿业绿色发展,首先要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定位,妥善处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矿产资源规划、地质调查工作部署、成矿远景区划、整装勘查区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区选定,应当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要控制国内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充分利用境外矿产资源。我国大多数矿产资源已处于高强度开发和过度开发状态,已逼近或超过资源环境承载力。我国石油可采储量占世界的1.6%,年产量占世界的5.4%;天然气可采储量占世界的1.8%,年产量占世界的3.2%;煤炭可采储量占世界的13.3%,年产量占世界的46.4%;铁矿石储量占世界的13.5%,年产量占世界的45.3%;铜储量占世界的4.4%,精炼铜年产量占世界的28.5%;黄金储量占世界的3.7%,年产量占世界的13.2%;稀土储量占世界的50%,年产量占世界的94.6%。而世界矿产资源非常丰富,总体开发强度相对较低,应当从全球宏观视野审视中国的矿产资源问题,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国际矿产资源竞争与合作,更多地利用境外矿产资源。同时,继续开展全国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将查明的重要矿产地作为我国长远的战略储备,在矿产战略储备区可以建立国家地质公园或国家森林公园,既可备未来之需,又可美化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做贡献。
  第二,寻找清洁能源,加强国际能源合作。煤炭、石油的燃烧造成大量排放是雾霾形成的主要原因,寻找清洁能源是矿业在治理雾霾攻坚战中的重大责任。一是要大力寻找低硫、低灰份的优质煤炭和低硫、轻质原油,减少煤炭、原油在加工利用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推进天然气快速发展,加大煤层气和页岩气勘查开发力度。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二是加强铀矿地质勘查,为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供资源保障。完善核燃料供应体系,满足核电长远发展需要。三是积极开展地热、浅层地温能的勘查评价,实现地热、浅层地温能的统一规划、整体开发和产业化发展。
  加强国际能源合作,优先发展与俄罗斯、中亚地区的能源合作,巩固发展与中东、非洲、拉丁美洲的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境外油气资源合作开发,更多地开发利用境外油气资源。巩固拓展进口来源和渠道,扩大石油贸易规模,增加管输油气进口比例。以稀缺煤种和优质动力煤为主,稳步开展煤炭进口贸易。
  第三,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雾霾常态化向我国矿业粗放式发展亮起了红灯,未来的矿业发展必须转型升级、转移淘汰,提高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环境门槛,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道路。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国家级绿色矿山必须具备依法办矿、规范运营、综合利用、创新技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9项基本条件,进一步扩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的范围,树立一批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的先进典型。力争到2020年,全国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通过设立“示范工程”、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等方式,引导矿业企业加强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推广节约与综合利用高新技术,实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分矿种制定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发展洁净煤技术,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提升燃油品质。在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不断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

[1] [2] [3]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