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有色(六):深化体制改革

2014年04月01日 9:25 462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费子文专栏:筑梦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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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公司管理体制改革。在经过几年的实践和到国外专题考察之后,1988年末,党组正式提出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在总公司内部逐步形成“三级管理、三个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第一个层次即总公司本部是决策和投资中心;第二个层次是现有的实力雄厚的大型联合企业或大大联合、大中联合、多中联合,组建新的企业集团,为经营和利润中心;第三个层次是联合企业或企业集团下的工厂矿山,是生产和成本中心。
  提出这个设想有四个针对性。一是改变总公司原来的对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实行集中管理,实践证明总公司对这一大摊子不必要什么都去管,那是管不好管不了的。二是加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但你并不是投资主体。有的不经批准以大批资金向外投,是不允许的;三是明确指出联合企业和独立的大型工厂下属的工厂矿山或分厂,哪怕规模再大,也不是法人,纠正当时在“权放基层”的名义下,有的企业利润中心多元化,出现上百个银行户头的紊乱现象。四是指出今后的总公司不能继续保持150多个生产企业的户头,必须进行优化组合,直到几十个甚至最后只有十个左右。这样,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了,总公司缩小了管理幅度,工作效率和活力必然增强。
  之后,总公司守住决策和投资中心这个底线,大事请示国家,许多经营上的权力下放企业。企业向外自行投资的现象有所收敛,但仍时有发生。企业下属单位的生产成本中心确定了。但是,企业集团的组合,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我们尝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这个设想曾有过一定的历史作用,也曾在有色系统中流传。
  1993年党中央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说“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有全国性行业公司要逐步改组为控股公司。”我们抓住这一契机,于同年末,正式向国务院送出进行控股公司试点的申请报告。其内容主要为:由国家对总公司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授权委托,使总公司从生产经营转到资产经营,对企业从行政纽带的联结转为资产纽带的联结;总公司代表国家作为出资者,对企业实行或独资或控股或参股,企业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独立的纳税人;总公司向企业派出董事,通过董事会掌握重大决策和监督,确定企业负责人,获取资产收益。报告中同时提出,筹建全国有色行业协会,使总公司政企分开。
  我离开总公司后得知,国务院曾一度批准有色总公司试办控股公司,但后来由于其他原因夭折了。
  以上一系列改革的总目标,是在总公司的宏观调控下,把企业直接推向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同时做强总公司在国际有色领域中的实力地位。从总公司成立,有色金属工业就开始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十来个重要行业之一,后来尽管总公司解散,管理体制一变再变,但有色金属工业行业的相对独立地位始终保留了下来,并且发展壮大,显示出其重要作用,这是使我们这些有色金属工业领域的老兵们备感欣慰的。
  新世纪赋予我们的后来人以新的历史使命,他们年纪轻、学历高、见识广、朝气蓬勃。前几年我到过一些有色企业,目睹其巨大变化,使我惊讶和兴奋不已。尽管他们面临着不少挑战,如国内资源不足,仍在乱采滥挖,矿产品进口条件苛刻;环保要求高、电价上涨、成本上升因素多;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人员多、社会负担重和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并未完全解决;急功近利的重复建设不断发生;国内外市场价格波动大,非国有有色金属企业的生产能力,已占半壁河山,竞争十分激烈,以及国外金融危机等。但是我坚信,这些都不会阻挡有色金属工业前进的步伐,在克服这些困难后,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会更加科学、更加协调、更有创新、更有活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不但是世界有色金属的大国,而且一定将成为这个行业的强国。

责任编辑: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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