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电解铝企业将实行阶梯电价并向社会公布
2014年03月10日 14:52 4479次浏览 来源: 钢之家 分类: 铝资讯
山东省临沂市物价局和经信委日前联合转发《省物价局和经信委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临沂电解铝企业将实行阶梯电价。
通知规定,电解铝企业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其铝液电解用电不加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8元。
从今年起,每年一季度,省经信委开始对省内所有电解铝生产企业上一年铝液生产量及其耗电量进行统计、核查,确定其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并将相关情况函告省物价局。
山东省物价局将在每年4月15日前明确所有电解铝生产企业应执行的电价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mqk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