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荒山到绿色矿山生态家园变奏曲

——福建省龙岩市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纪实

2014年03月07日 10:40 716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记者日前慕名来到了距离龙岩市中心城区不到6千米的福建煤电公司翠屏山煤矿矿区进行采访。一进入矿区,记者一行就看到了一幅热火朝天的生产建设场面:用于堆积废弃矸石的山体绿化美化工程已初见规模,轨道小车不断穿行,将矿井口左侧堆放的矸石拉走……矿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防尘喷雾、澡堂、洗衣房、卫生间、绿化以及井下工业用水等全部采用净化后的工业废水;煤矸石被水泥厂、机砖厂、道路建设等单位拉走,广泛用于路基铺设等,综合利用指标达到100%;每年回收煤灰2000多吨,空气源热水器代替了生活锅炉烧水,有效地降低了粉尘和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
  翠屏山煤矿的这些变化,是近年来龙岩市围绕矿山“三率”指标、尾矿回收利用、环境保护等,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而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明确责任 严格监管
  在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会议室,冯添桂局长愉快地接受了记者采访。说起该市如何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冯添桂局长如数家珍。这位军人出身的局长快言快语,做事雷厉风行,刚毅果敢。他说,近年来,龙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复绿建设,提出要打好治山、治水、治大气3场攻坚战,积极探索走一条“绿色经济·生态家园”的科学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龙岩是福建省重要的矿产地,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64种,其中不同程度探明储量的矿床有212个,有7种矿产储量占全省总储量的70%以上。但由于矿区点多面广,一些个体采石点无序开采被取缔后,没有及时对 “青山挂白”现象进行治理,加上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两侧建设取土、修路和地质滑坡等也造成了新的“青山挂白”,成为影响周边环境和安全的一大问题。据统计,龙岩市位于国(省)道、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可视范围内因采矿留下的需要治理的“青山挂白”点多达27处。
  近几年来,按照“既要金山银山,更要清水绿山”的发展理念,龙岩市把开展国(省)道、高速公路两侧“青山挂白”专项整治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对国(省)道、高速公路、铁路、主要江河两侧 “青山挂白”治理区内的无证非法采矿行为予以取缔,对禁采区内采矿许可证尚未到期矿山则责令限期搬迁,并建立健全巡查责任制,分片包干,坚决杜绝出现新的“青山挂白”点。为严格采矿权登记管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在编制矿产资源第二轮规划的过程中,把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地沿岸一重山范围内列为禁采区,并规定在禁采区内不得新设立矿业权,对已设立矿权的矿山进行搬迁、整改。同时,该市严格审批条件、程序和权限,凡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储量规模、生产规模、资金、技术、安全和环保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发证。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过程中,他们要求矿山企业提交由资质单位编写并由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严格按照《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实施相关的环保、水保工程。对当地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他们及时吊(注)销采矿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记者采访了解到,龙岩市确定2013年~2015年矿山复绿27处,面积94.62万平方米。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该市国土资源局分年度推进矿山复绿工程,其中2013年已开工8个, 2014年将开工9个,面积29.74万平方米;2015年将开工10个,面积34.04万平方米。同时,龙岩市按要求逐点确定每个“挂白点”治理责任单位,明确复绿起始和验收时间,同时督促责任单位编制每个“挂白点”复绿单体方案,要求严格按照《龙岩市“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进行治理,并及时上报治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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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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