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荒山到绿色矿山生态家园变奏曲

——福建省龙岩市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纪实

2014年03月07日 10:40 718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应缴尽缴保证金 调动矿企积极性
  为解决矿山生态治理资金,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近年来,龙岩市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列入该市矿山年检内容之一,要求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未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未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矿山企业,在矿山年检时不予通过,并停止其火工使用计划的申报。矿山闭坑时,矿山企业必须按批准的治理方案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经验收合格后,退还已缴存的保证金。
  截至今年2月,该市辖区内持有效采矿证的矿山均已按规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累计缴纳生态治理保证金28680.45万元。新罗区矿管办本着“应返快返”的原则,积极盘活矿山企业缴存的生态治理保证金,对在生态治理保证金已基本缴交并通过“环评三同时”的矿山企业,由矿管办会同区环保、水利及相关专家到矿山实地勘查评估,之后按矿山企业所缴纳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返还。此举不仅解决了矿山企业的燃眉之急,也有效促进了矿山企业治理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据统计,2013年,新罗区返还生态保证金的矿山企业5家,返还金额387万元。近年来,连城县锰矿庙前矿区将县国土资源部门返还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30万元,用于露天采坑回填,共修建砼排水沟等2300余米,加固排土场拦渣坝干砌毛石2500立方米,削坡减载剥离土石方11.5万吨,套种桉树、芦草、马尾松等5000多株,植被恢复面积6万平方米,治理率达71.3%,初步恢复了绿水青山的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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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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