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范煤矿危险源评估

2013年12月26日 10:26 408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针对煤矿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煤矿矿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记录,修订完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控转变。”记者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获悉,山西省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西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煤矿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动态工作机制,违反规定将被责令停产整顿。
  按照《通知》要求,煤矿企业要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动态工作机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企业需及时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并要依据辨识评估结果重新修订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备案: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已满二年的;涉及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自然条件、防护措施和生产系统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煤矿企业发生瓦斯、水灾、顶板、自然发火、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等重大事故的;开采新水平、新煤层、新采区的;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建设矿井取得有效证照投入生产的。
  对于从业人员,《通知》要求,矿井将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特别是避险方法要告知每一位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预案演练,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并记录和评价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演练情况,根据记录和评价效果,及时修订完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通知》还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评估报告编制、明确审核备案程序、实行常态监控管理,以及完善分级报告机制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煤炭企业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山西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省井工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是促进煤矿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控转变的重要途径,是依法实施监控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重要保障,对于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从2009年以来,全省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预警预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的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仍然存在着评估报告编制不全面、不系统、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企业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工作所必需的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具体负责人,明确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矿井应当建立和不断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落实到位。
  三、建立评估常态机制。煤矿企业要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常态工作机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企业,要及时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并要依据辨识评估结果,重新修订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并上报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备案。
  1.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已满二年的;
  2.涉及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自然条件、防护措施和生产系统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3.煤矿企业发生瓦斯、水灾、顶板、自然发火、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等重大事故的;
  4.开采新水平、新煤层、新采区的;
  5.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四、规范评估报告编制。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必须要有针对性建议和预防性措施、具有可操作性。措施要具体、真实、细致、完善,具有一定指导性和实效性。要确保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企业要积极配合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数据。
  五、明确审查认定程序。煤矿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后,其评估报告由各县煤炭工业局(省属煤炭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子公司)申报,各市煤炭工业局(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对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审查同意后报省煤炭工业厅申请认定;省煤炭工业厅委托省煤炭工程项目咨询评审中心对上报的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进行认定。
  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针对《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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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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