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迪拜金矿赚三倍 大骗局!

2013年10月17日 10:16 366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贵金属

  “投资迪拜金矿,获利可达3倍!”在蔡某武的鼓惑下,几十名市民花钱买“优金购”。近日,蔡某武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多万元,一审被丰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投资迪拜金矿
  数十市民上当

  林某真是上当者之一。
  2011年12月底,她经李某介绍认识了蔡某武。蔡李二人向她介绍,投资金矿项目可以拿到3倍的返利,并称该项目在迪拜。看到有这么丰厚的回报,林某真就拿了一笔钱购买蔡某武介绍的“优金购”。同时,她还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亲戚朋友,她的亲朋也向蔡某武投入资金。在拿了几个月的返利后,林某真再也没拿到股息,且在去年7月9日晚,相关网站突然关闭。她去市区某小区找蔡某武时,才知道不少人也遇到类似的情况。
  看到一下子拿不到钱,双方发生了争执。警察到了现场后,将蔡某武带回调查。


  层层发展下线
  从中获利3万元

  其实,所谓的高额返利暗藏奥秘。
  蔡某武供述,他于2011年8月份经过朋友王某香介绍,得知了一个赚钱的理财项目,是一家迪拜的公司,公司名称翻译成中文是“优金购”,理财内容是在网上购买1000股的优先股,就可以成为股东,每股1美元,每月1000股的股息为1盎司的纸黄金,股息一共可以分到股票认购价值的3倍,每股新购的价值每月增加0.05美元。王某香还给他寄来了该公司的介绍图册,称可以通过该图册和网站继续发展会员,作为介绍人可以得到会员购买股票价值10%的推荐奖。如果发展多人,还可以再得到购买金额10%的对等奖。他感觉可以赚钱便加入该网站,成为该公司股东,同时为了增加收入,他发展了李某、王某红、王某燕三人参与投资,李某又发展了多名下线。通过不断发展的下线,最后的受害者达50多名。
  蔡某武将款项部分汇给上线王某香,从中获利3万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审获刑

  案发后,警方扣押了蔡某武现金6200元,他的家属代他退出赃款30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蔡某武的家属又代他退出赃款22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蔡某武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52万余元,扰乱金融秩序,数额较大,该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他在明知他人报案后仍留在现场等待公安人员抓捕,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视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他的家属积极代他退出赃款,挽回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相对减轻了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蔡某武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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