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产能过剩政策将密集出台
2013年08月20日 9:13 8232次浏览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分类: 重点新闻
记者了解到,与之前“行政命令关停”等手段相比,工信部已联合发改委和银监会制定更加市场化的政策,以“有保有压”的原则推动化解产能过剩工作。据介绍,一方面,工信部将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范的企业,支持其开展区域兼并重组、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改造等结构调整工作,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奖励和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对不符合的企业,则运用差别电价、严控信贷、监管部门查处、考核问责等经济和法律手段,逐步压迫其生存空间,最终迫使其退出市场。
上半年,工信部已在钢铁行业展开前期工作,公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并公示了第一批入围企业;目前,第二批企业的申请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不久将对外公示。另外,焦化等部分行业也已经展开相关工作。据黄金干介绍,部分地方银行已经停止向没有申请和通过《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
工信部相关司局负责人预计,下半年和发改委、银监会等部门协商后,相关政策将进一步扩围至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
发改委方面则透露,下半年将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为重点,出台化解产能过剩的政策措施;同时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和环保搬迁、退城进园,引导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发改委还表示,将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不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
[1] [2]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