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内部分省市矿产资讯一览

2013年05月20日 16:27 908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江西:大余县启动矿区复绿工程

  大余县矿产资源极为丰富,有百余年采矿历史,矿区常年采矿产生的废矿石、精选矿后的尾砂就近就地堆集,造成大面积的废矿石区、尾砂区、裸露岩石区和主要由灌木林组成的荒山林地。据统计,此类矿区林地全县有3.2万亩,造成局部环境恶劣,水土流失严重。雨季时,大水暴涨,山体滑坡;旱季时,矿区地生活用水都成困难,矿区植被亟待恢复与保护。
  为保障矿区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有计划、有成效,确保实现苏区绿色振兴目标,大余县制定9年矿区复绿工程,分两期实施,对县境内矿区推进植被恢复和造林建设,到2015年矿区植被得到有效恢复,到2020年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改善章水流域森林的气候调节能力与涵养水分能力。规划每年实施矿区植被恢复和造林建设工程3000亩,其中废矿区尾砂区1000亩、 矿区荒山2000亩,每年投资872万元,总投资7848万元。
  工程要求兼顾社会、生态、经济三大效益,做到有步骤进行实施。根据不同的山场、海拨、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选择适应本地生长树种,主要采取客土回填法和铺生态植被毯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确保造一片成绿化一片,防止再返不毛之矿区。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管理,严把造林质量关和日常管护质量,确保绿化成果。

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矿业权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近日,湖北省厅与监察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
  文件明确,凡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全省要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进场交易。
  文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督监管。国土资源部门是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的实施主体,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不变,派员代表出让方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责对进场交易全过程监管和合法合规性审查,负责对进场交易各主体履职情况监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进场交易相关公共服务和现场管理;监察机关履行行政监察职责,依法查处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干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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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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