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期货行政审批取消 有色企业有望套保

2013年05月17日 16:31 792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期货


  境外期货套保业务流程应尽快明确
  据市场人士介绍,上述31家国有大型企业境外期货套保业务的主管单位是证监会。企业做境外套保业务的材料首先都上报证监会,企业不直接与商务部打交道。商务部根据企业情况,批准境外期货套保品种。另外,证监会还将企业境外套保文件报国家外汇局,外汇局根据企业当年产量与价格波动率,批准企业一年的外汇套保额度。
  当下这些企业更为关心的是,商务部“境外商品期货交易品种核准”行政审批取消后,境外商品期货交易品种核准由谁来行使,还是由企业自主决定。“如果由省级商务部门代为执行,省属企业的境外套保管理就会简便很多。”中金岭南首席分析师伍锡军表示。也有市场人士担心,省级商务部门对境外期货套保不熟悉,是否会因噎废食。但从国务院公布的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推测,这一项目基本不存在下放的可能。
  如此一来,有企业认为,企业境外期货套保交易品种的核准极有可能会交给企业大股东(国资委),由企业根据自主需要决定境外套保交易哪些品种,只需向有关部门(如国资委、证监会、外汇局)备案。
  “由此造成的境外期货套保业务流程要做何种更改,都需要尽快加以明确。”有企业表示。因为这将影响到企业申请增加境外期货套保品种和新企业申请境外期货套保业务许可证的操作。
  另外,现在国内企业参与境外期货套保最大的制约是外汇管制。不少企业还希望,商务部的这一行政审批取消之后,有关境外期货套保的外汇管理等审批事项也能配套跟进简化。

[1] [2]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