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禁电动自行车 或致命打击2000家工厂

2009年09月24日 14:8 1010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作者:


  草根行业的兴起
  我国电动自行车诞生自1998年,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和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在这一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在马 、何二人的建议下,国家在1999年对电动自行车制定了国家标准,将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定为20公里以内,整车 重量不超过40公斤。
  早先的电动自行车在公众的眼里有玩具的作用,直到2003年发生非典,电动自行车行业开始兴起。非典期 间,公共交通工具都有不安全的嫌疑,因此自行车和摩托车大行其道,但对于没有这两种交通工具的普通市民 来说,电动自行车成了一个新的选择。而对于深圳来说,这一年正是深圳禁摩的年份,于是这种时速可以达到 数十公里、价格却只有不到摩托车一半的交通工具开始受到追捧。
  这让我国中低收入阶层多了一个出行的选择,以电动自行车代步和载客的市场也在逐渐形成,推动了电动 自行车行业的发展。
  2006年,电动自行车的年产量已经突破了2000万辆。如今,全国电动自行车的拥有量已经过亿。
  但诸多矛盾也开始变得逐渐尖锐,其中突出的是交通压力。但刘伟分析,迫于交通环境恶劣而将责任归咎 于电动自行车,显然不具备说服力。以珠海为例,这个地广人稀的海滨城市早在2005年已经实行“禁电”,“ 珠海并不存在交通压力啊,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都被禁了,显然是考虑到城市美观度。”
  刘伟认为“禁电”政策能如此顺利推行,是由于各项政策的滞后。“国家标准是10年前制定的,但是随着 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和用户需求的提高,这一标准也理应有所调整。”刘伟认为,20公里/小时的速度已经不能 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了,并且现在生产的电动单车,没有将速度卡死在这个上限的。“这也成了政府打压我们最 有利的政策工具。”
  据悉,今年四月份,深圳市政府网站曾发表过一篇关于《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这 份《暂行办法》规定,非机动车生产者应当依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不得随意更改产品的定型技术参数 ,销售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非机动车。
  “我看到这个文件以后,不禁想到:以后的外贸单是不是都不要做了?外贸客户订的产品标准与中国标准 不同呀!”刘伟说。
  致命的打击
  作为全国曾经最大的自行车生产基地,天津很快转身成为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基地,目前天津有着全国4 成的电动车年产能力。而江浙以及上海地区,电动自行车的发展也受到了认可。而其中的缘由,是当地政府为 了扶持地方产业。
  深圳在这一行业中所占的市场份额并无明显优势,但深圳却有生产电动自行车最优的技术环境。“一方面 深圳是我国出口高档自行车的产业基地,自行车产业链非常成熟且稳居高端;另一方面深圳的电子类技术非常 发达,国内不少大品牌电动车厂使用的控制器之类的核心部件均产自深圳。所以深圳在生产电动自行车的技术 和开发上,是全国领先的,但我们的领先并没有受到政府的认可。”刘伟说。
  据悉,仅深圳的沙井镇,拥有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已经超过40个,此外还有无法统计的 各类小生产作坊,每月的产量超过1万台。“在禁电的政策影响下,电动车产业迟迟未能做大,对GDP的贡献也 就不像江浙和天津企业那么大了。”刘伟说。因此他认为对于这样的“鸡肋”行业,对于追求现代化的深圳, 不构成诱惑力。
  目前,深圳的电动车产量占广东省的60%,年产值达到16亿元,相关配套产业的产值达到了48亿元,但从 净利润来看,这一行业对深圳的税收贡献额并不令人欣慰。但李志军认为,这是一个朝阳行业发展的现状,政 府应该从“禁电”走向“管电”。
  但这样的愿望在刘伟看来,并不现实。据悉,电动车全部都是民营经济为首的发展模式,广东的电动自行 车业并没有得到任何政策上的扶持,“很难和政府取得有效沟通。”刘伟说。
  资料显示,广东地区,已经有广州、珠海、东莞已经实行了禁电政策,而曾有意禁电甚至在逐步禁电规划 的城市还有深圳、惠州等地。这使得我国其他省份有了“禁电”的范本。据悉,我国内地省市有禁电意愿的, 还有南宁、昆明、北京等地。一旦全国“禁电”,这个在中国曾经急速增长的行业将会受到致命打击,“或许 大家都会转行,留下极少数的厂家专做出口。但是全国‘禁电’不大可能,和南方不一样,北方很多政府官员 都是骑电动车上下班的,不像南方都是开车。”刘伟说。
  据悉,在全国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的整车厂在高峰期有2000家左右,如果加上配套设施的供应厂,这个数 字还要乘以10。一旦全面“禁电”,首先会殃及近亿的电动自行车用户,其次,这2000家工厂也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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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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