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欲对电价酝酿惩罚性实施意见
2012年07月30日 9:0 3528次浏览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分类: 相关新闻 作者: 梁嘉琳 王璐
两部委酝酿惩罚性电价细则
工信部本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快建立和实施超能耗限额企业惩罚性电价政策。工信部称,各地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基于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惩罚性电价政策机制,对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超过限定值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要加强政策协调和落实,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扩大执行惩罚性电价的产品范围,提高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加大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
胡军峰表示,在当前“稳增长”尤其是“稳投资”的大背景下,各地方在执行惩罚性电价时倾向于“往宽松里掌握”,因此一是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更严格的标准,二是要在执行层面对各地方进行后评价,并尽早建立问责机制,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电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对相关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责。
在这方面,相关主管部门一位参与政策制定的官员向记者透露,三部委发布的《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出台已有一年多,但针对高耗能行业的惩罚性电价实施机制尚未在各地方完全运转起来,为此,工信部与国家发改委酝酿出台关于惩罚性电价的实施意见。《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该实施意见的初稿已由工信部起草,并向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征求意见,当前工信部正组织相关专家解答上述两部门的反馈意见。
上述相关主管部门官员表示,企业的单耗水平会随着技术进步而降低,因此几乎所有企业一旦都达到单耗标准,惩罚性电价也就失去了意义。该官员称,应该建立单耗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在企业单耗不断进步的前提下,随之提高全国单耗标准,“甚至可以考虑当前的行业平均单耗作为3年后的限额最低值”,从而提供企业不断靠近国际先进能耗水平的驱动力。
在惩罚性电价实施意见的出台时机上,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不能因为现在经济不景气就不推惩罚性电价,但是否属于最佳时机,我们正在研究。”
胡军峰对此表示,经济发展较快时,价格主管部门担心价格传导至下游行业并加剧通货膨胀;经济景气度降低时,价格主管部门又担心降低企业利润并导致经济“硬着陆”。胡军峰认为,随着下半年经济增幅放缓,通胀局面若得以进一步缓和,将为惩罚性电价改革提供良好时机。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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