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开矿毁农田 村民报警反被拘
2012年04月05日 9:26 7115次浏览 来源: 法治周末 分类: 铝资讯 作者: 任东杰
毁坏农田竟无用地手续
黄朝娃对记者说,港鑫公司跟他们村的用地协议都是与村镇两级干部签订的,村民们没有看到协议书上的内容,也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
黄南村一位韩姓村民对记者说,他们村的用地协议是港鑫公司跟村民签订的,但村民们不愿意签也得签。
王利军告诉记者,企业跟村民是零接触,企业对着的是政府,企业把钱交给镇政府,用地是由镇政府出面跟村民协商办理的。
村民们告诉记者,虽然签了协议,但却没有一位村民手头有协议书,因为根本不给村民。
几位看到过协议书内容的村民向记者介绍说,协议书上关于占地的用途写的是“为了发展当地经济”,没有说是挖铝石矿、挖黏土,也没有写是长期还是短期用地,其主要内容是一亩地每年补偿1000元,复耕费3200元。
黄朝娃告诉记者,仅他所在的西黄道村就有大约300亩的耕地被港鑫公司占用。
黄南村那位韩姓村民说,他们村也有300多亩耕地被港鑫公司占用。
黄朝娃对记者说,加上大桥村的100多亩和黄北村的四五百亩,整个黄道镇被港鑫公司占用的耕地至少有1000亩。
曾经多次到过工地现场的平顶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港鑫公司的矿区占地面积比较大,仅目测就有1000亩地。
港鑫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显示,其矿区面积多达0.8287平方公里,折合近83公顷、1243亩。
通过仔细查看黄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村民们发现,那些被港鑫公司毁坏露天开采矿的上千亩良田大部分是基本农田。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而矿产资源法规也明确规定,采矿权人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执法大队刘队长向记者证实,据他了解,港鑫公司没有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挂羊头 卖狗肉
按照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
港鑫公司的采矿许可证显示,直到2011年6月7日,郏县国土资源局才给港鑫公司颁发了露天开采耐火黏土的许可证,其年生产规模为0.10万吨,有效期为5年。此前,工商部门给港鑫公司核定的经营范围是“铝矾土矿石、耐火黏土购销”。
一位当地矿老板告诉记者,一吨铝矿石能卖二三百元,而一吨好的耐火黏土只能卖二三十元,一般的也就卖十几元。他说,按照港鑫公司核定的生产规模计算,它一年最多能卖上两三万元,远远低于支付给村民们的土地费用,港鑫公司的老板难道是个大傻瓜?
村民们认为,港鑫公司实际上采挖的就是铝土矿,他们知道,港鑫公司挖出的矿石不少都卖给了周边的铝厂,而铝厂是不会要耐火黏土的。
黄道镇政府党政办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据他所知,“港鑫公司现在开采的是铝矾土”。
由于当地盛产铝土矿,以前私挖乱采铝土矿比较严重,所以,当地村民们对铝土矿比较熟悉。村民们告诉记者,大家都知道港鑫公司挖采的是铝土矿。
此外,港鑫公司拿到采矿许可的耐火黏土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
2006年7月10日河南省政府转发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若干意见》指出,平顶山市区域内的铝土矿资源主要配置给省氧化铝重点企业中铝公司。
该《若干意见》还明确指出,严格审批耐火黏土探矿权、采矿权。继续暂停全省耐火黏土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严禁将小型及以下铝土矿按耐火黏土矿或黏土矿发放采矿许可证。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月2日下发的《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黏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耐火黏土(高铝黏土矿产)和萤石的勘查、开采登记申请”。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开发科董正锐科长向记者透露,全国所有的探矿权、采矿权,均须国土资源部统一配号,据他所知,在办理港鑫公司的采矿权配号时显示配不上号,至于后来港鑫公司怎么拿到的采矿许可证,他就不清楚了。
老板王利军向记者解释说,由于国家有文件要加强耐火黏土矿的管理,县里就办不成采矿许可证了,需要国土资源部批准才能办理,于是,他带着县局主管副局长和股长到了国土资源部解释说明,这样,在此后好长时间采矿许可证才得以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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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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