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集团:央企地方互相持股
2011年06月28日 8:58 5032次浏览 来源: 扬子晚报 分类: 铝资讯
日前,工信部会同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南方稀土大企业集团的组建方案。
组建稀土大企业集团的工作已经悄然展开。有消息称,国新公司是组建稀土大企业集团的重要平台。去年12月16日,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在京成立,当时还没挂牌的国新公司首次公开亮相,持股2.5%。五矿集团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国新公司出现在五矿集团整体改制后成立的整体上市平台,一个动作就是要重组五矿的稀土资产。“国新公司也在以相同的方式整合中国铝业(601600)公司旗下的稀土资源。”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透露。不仅要整合央企资源,更重要的是,也要把地方上的资源整合进来。上述消息人士称,组建稀土大企业集团,首先要考虑如何把地方利益结合起来,把地方国企拉进来。
据了解,在目前的稀土整合过程之中,已经出现关停落后产能判定标准不一的现象,南方稀土的不少采矿权证掌握在民营企业手中,这意味着必然有大量的民营企业要退出稀土行业。
上述消息人士说,央企携手地方最可能的结果是组建企业集团,央企之间、央企与地方企业都可以相互持股。而此前,国资委官员亦有类似的愿望: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对稀土产业进行整合的态度非常明确,透过股份制方式吸收各地方的企业,包括私人企业参与整合,提高规模经济的水平。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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