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裁美国汽车存在倾销和补贴
2011年05月10日 8:43 3367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相关新闻
5月9日,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开启,就在此前4天,商务部终裁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存在补贴和倾销。
5月5日,商务部发布了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终裁公告。
经过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案件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L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排气量在2.5L以上的小轿车和越野车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倾销、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各公司倾销幅度和从价补贴率,分别为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的8.9%和12.9%、克莱斯勒集团有限公司的8.8%和6.2%,包括梅赛德斯奔驰美国国际公司、宝马美国斯帕坦堡工厂以及美国本田制造有限公司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倾销。
不过,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暂不对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如何实施将依据另外的公告。
“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夕,双方都不会轻易恶化关系,但起码要认真一些。”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告诉记者。
终审涉及19个关税品种
2009年9月9日,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收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代表国内产业提交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
与美国驻华大使馆沟通后,同年11月份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由公平贸易局、产业调查局成立针对此案产业损害调查组,随后分别向国内生产者和国外生产者及出口商发放了产业损害调查问卷。
在2010年3月的最后一周内,调查机关分别会见了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总裁和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裁,听取他们对本案产业调查有关的意见陈述。
今年4月,调查机关公布了反倾销案和反补贴案的初裁决定,认定涉及19个关税税则号的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终裁前,调查机关对相关国内生产者进行了实地核查,进一步审查了该公司的生产成本和销售、管理及财务费用。
根据认定的成本数据对内销交易是否存在低于成本销售进行了审查,发现调查期内该公司内销交易均高于成本。
对于此次裁决的影响,贾新光认为:“美国出口到中国的汽车量很少,由于克莱斯勒在中国的工厂还没建成投产,主要依靠出口到中国,受到影响稍大,其他的宝马、奔驰公司没太大影响,主要影响的是美国的出口。”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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