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4条人命背后的大规模盗采

2011年03月30日 10:16 574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利益
  记者了解到,3月2日晚发生的塌方,并不是北尖山村明采矿点发生的第一例。2010年7月3日,另一处无证照明采矿点也曾发生塌方事故,造成一死一伤。未导致人员伤亡的小型塌方也时有发生。这与无证照明采矿点的无序采挖和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保障不无关系。
  在铁矿石被开采后,明采矿点经营者往往会就近建立选矿厂,将铁矿石加工成价格更高的铁精粉出售。记者发现,北尖山村内有多处选矿厂,有些选矿厂的外观设施非常简陋,仅用简易窝棚遮盖选矿设备。
  据知情村民介绍,部分选矿厂系无证照经营,并且存在违规排放尾矿的现象。而就在塌方事故发生的当天清晨,北尖山村内一处未按标准建立的简易尾矿库发生溃坝,洪水一度淹没了下游村庄的部分耕地。
  明采矿点、无证照选矿厂、简易尾矿库……这些都给玉石洼铁矿、北尖山村及其周边地区带来了安全隐患。在私采滥挖的行为背后,离不开“利益”二字。
  玉石洼铁矿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3年前后,铁精粉的价格仅为每吨二三百元,2007年前后,价格迅速上涨,在去年,一度达到每吨1580元;而北尖山村境内的铁矿石埋藏得较浅,开采成本较低,因此,即便是已经废弃的矿点或贫矿带,也受到了一些村民的青睐。
  “如果现在铁精粉的价格还维持在每吨二三百元,就不会出现这些无证照明采矿点,因为他们要开采的话,连汽油钱都不够。” 玉石洼铁矿的上述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北尖山村那处最大的明采矿点,去年一年共采挖了4个月,高峰时每天可采挖1万吨铁矿石。如果按每吨铁矿石600元的行情计算,每天获利便可达到600万元。若是将铁矿石加工成市场价在1300元左右的铁精粉后再出售,则获利更多。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如果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达到一定的数额的(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记者注),构成非法采矿罪。
  尽管那些无证照明采矿点给经营者带来了巨额利润,但矿上的打工者并未从中得到多少实惠。
  杨涛强的家人告诉记者,事发之前,杨涛强每月收入1600元。这些钱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要维持家中4个大人、3个孩子的基本生活。其中,老父亲患病待治,最小的孩子年仅5个月,每个月光奶粉钱就需要好几百元。正值壮年的杨涛强遇难,家中一下子失去了顶梁柱。
  武安市政府的报告称,武安市由包镇市级领导牵头组成4个小组,积极稳妥地开展被埋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善后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但杨涛强的家人告诉记者,事发后,政府并未派人与家里商量救人及赔偿事宜。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他们分3次向村里讨要了两万元的救济金应急。
  “家里最大的孩子8岁,天天问我‘爸爸呢,爸爸呢’。我们没法跟她正面说,只能告诉她,‘爸爸上着班呢’。”杨涛强的妻子告诉记者,“现在就是希望能早点把人挖出来。”
  说这话时,她终于还是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救援继续责任人被抓
  记者3月26日晚在塌方现场看到,救援工作仍在进行中。
  在救援的最初几天,挖掘机、铲车等大型设备主要在塌方处排险清理;最近几天,救援人员在塌方所在的明采矿点坑底清理土石。
  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呈报的报告称,“经专家组现场分析,被埋4人已无生还希望。但我们仍没有丝毫放弃,本着‘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百分之百努力,同时又不发生次生危害’的原则,制定了‘自上而下、分层剥离’的科学处置方案(从坍塌上方开始施工,逐层剥离,自上而下进行排渣清理,先开挖清除最上面的风化堆积层,剥至岩体后依次开挖两层台阶,确认北侧及东侧岩体稳固后,再清理填埋坑),不惜一切代价,调用足够力量,每天组织现场处置人员200多人、动用挖掘机6台、运输车辆35台,24小时不间断清挖土石。”
  报告还称,3月2日的塌方发生后,武安市有关部门责成公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加大主要责任人苗金河的追查力度,于3月6日将其控制。经审讯:山体坍塌后,苗金河等人没有向村、镇及有关部门报告,而是封闭消息,自行组织人员施救。由于现场坍塌土石量大难清,其自感无能为力,随即潜逃。公安部门于3月7日晚以涉嫌盗窃国家资源行为对苗金河等犯罪嫌疑人刑事立案。
  3月2日的塌方事故发生后,北尖山村内的所有明采矿点都接到了通知,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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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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