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铝业工人工作12小时/天 或违反劳动法
2010年10月26日 15:30 9064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铝资讯
董秘,晚8点半“我已经休息了”
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讲话时说:“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家把工人体面劳动抛在脑后的利源铝业,竟然是辽源市优秀企业。2009年7月9日,辽源日报曾用大篇幅进行过报导,记者在文章中找到这么一段话:“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化管理,做好福利保障。员工工资按时发放,实行8小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补助制....。。公司建立工会组织,每到重大节日时,举行庆祝活动,提高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使整个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一位工人告诉记者,他看过这篇报道,看完后只觉得自己很悲哀。
当晚8点半,记者拨通了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张盈盈的电话,就采访到的情况进行求证。电话那头,张盈盈态度冷淡的表示,现在是休息时间,她已经休息了,不接受采访。记者估计,张盈盈应该实行的是上述报道中提及的8小时工作制。而据知情人介绍,张盈盈是董事长夫人的亲戚。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该更具社会责任感和规范性,由此看来,利源铝业不仅离上市公司的标准很远,甚至达不到规范公司的一般要求。而业内人士也表示,利源铝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型企业,产品的主要定价为“基本铝材+加工费”。即使这样压榨工人,公司的毛利率也不过16%,达不到行业平均值,其公司的投资前景很一般。
对于这一严重违反《劳动法》的事件,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新华社记者、《中国改革报》记者、《上市公司价值线》记者 联合报
[1] [2]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