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开展煤炭期货交易条件基本成熟
2010年10月11日 9:21 7280次浏览 来源: 综合媒体 分类: 相关新闻
焦炭对我国国民经济影响巨大
我国焦炭产量的80%—85%都为冶金焦,主要用于钢铁企业炼钢。随着我国工业化时代的来临,整个社会对钢铁的需求日益旺盛,从而带动了对冶金焦的旺盛需求。从国外的发展经验看,一般冶金焦的消费量占国内焦炭消费量的90%—95%,所以我国冶金焦的比重还会进一步提高,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会日益增强,焦炭期货的推出可为焦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输送强大的“弹药”。
焦炭相关企业规避价格风险意愿强烈
目前,正是推出焦炭期货的一个绝佳时机。1995年至2002年间,我国焦炭出口单价最低55.27美元/吨,最高79.69美元/吨,极差24美元/吨左右。但从2003年起,焦炭价格进入了大幅波动时代,极差达到350美元,近几年来的波动幅度是之前8年的14倍多,而且从目前的情况看焦炭价格波幅仍有扩大之势。当前,焦炭价格仍处于高涨时期,对于焦炭产业链上的一些企业而言,已成为了他们不能承受之痛。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焦炭企业苦不堪言,在焦煤—焦炭—钢铁产业链中,上游的焦煤价格居高不下,下游的钢铁企业为应付大幅下降的需求而纷纷减产,焦炭行业进入前所未有的困难时期。另外,焦炭价格的大幅波动,下游钢铁企业也要为此埋单。这样一来,整个产业链的相互传导将会不畅,对于未来产业的发展非常不利,此时推出焦炭期货,可以为焦炭上下游企业熨平价格波动创伤。面对剧烈变动的焦炭价格,国内相关企业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愿望也十分强烈,形成了广泛的套保基础,且频繁波动的价格还可以吸引大量的风险承受者——投机者。
焦炭有成为我国拥有全球性定价权商品的潜力
我国的焦炭在国际上的地位非常重要。近年来,世界焦炭贸易量在2200万—2600万吨,我国焦炭出口占世界焦炭贸易量的一半以上,已成为世界焦炭市场最大的焦炭出口国,在世界焦炭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焦炭是我国唯一一种在世界能源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资源,同时也是我国唯一具有相当国际话语权的能源产品。一旦焦炭期货推出,焦炭很有可能成为我国拥有全球定价权的一个资源性商品。
综上所述,通过对众多煤炭及其制品进行比较,考虑到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煤炭系列产品中的动力煤和焦炭这两个品种适合在我国开展期货交易。虽然推出这两个期货品种都要面临未能充分市场化、产品标准化等。
开展煤炭期货交易的意义
期货市场的产生是现货市场不断进行外延扩张和内涵深化的结果。期货是现货市场的衍生市场,是为现货市场的生产、流通、资源配置和分散风险服务的。因此,期货市场只有与现货市场协调发展、良性互动,才能使期货市场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期货市场也才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期货市场的发展离不开现货市场的支持,期货市场又能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密不可分。
一旦焦炭和动力煤期货推出,将实现能源品种天然的金融属性和不可替代性,推动资源转化为资本的进程,这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是我国煤、焦市场体系发展改革的需要,也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两个煤炭品种的推出有利于增强我国在国际煤炭市场的定价权,有利于煤、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焦炭的产、运、销各个环节套期保值的实现,对于相关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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