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企被美裁定137.65%惩罚性关税

2010年09月08日 9:0 993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惩罚性关税
  根据美方数据,2007年至2009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铝型材增长了90%,2009年的进口额约为5.14亿美元,该年中国铝企在美铝型材市场的占有率已达到20.1%。
  此次“双反”调查应美国铝型材公平贸易委员会和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要求,控诉的理由是,中国通过低估人民币汇率给予了中国铝型材出口商补贴。
  美国铝型材生产商的法律代表吉尔伯特·卡普兰宣称,中国人民币汇率偏低于出口补贴的“三个主要评判标准”,认为“这是政府的财政政策让特定行业获得利益”。申诉者请求对涉案产品征收32.57%~33.32%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美国商务部于6月份对中国铝企进行了反补贴调查答辩,但被抽中的三家企业忠旺、Miland Luck和帝科都没有参与应诉。
  “这使得美国商务部做出初裁的自由度相当高。”前述高管表示。
  该高管解释,广亚、广成、广海均是一家企业,拿到的是6.18%的反补贴初裁,新中亚则为10.37%,因为“他们都填写了一个单独税率申请表,并主动应诉”,而依照规则,剩余没有参与应诉的企业均适用137.65%的税率,“将于10月出台的反倾销的税率不高,但两税合加应该会超过140%”。
  兴发铝业出口部副部长丁丹表示,该公司在美国的经销商利润也就在15%-20%,仅是美国铝型材厂商提出的30%以上的税率就可以打掉中国厂商,137.65%的反补贴初裁“确实离谱。”
  惟一让中国铝企稍显欣慰的是,与轮胎特保案相似,此次美国商务部驳回了对铝企“双反”案中提出的人民币汇率补贴指控。美国商务部在一份声明中说,美国国内制造商未能证明中国汇率体制使接受调查的特定企业或行业受益,因而未能满足调查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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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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