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重组兼并潮将至 铺路十二五规划
2010年08月27日 9:1 3573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相关新闻
不会照搬山西模式
“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以山西煤改为基础,但以经济手段为主。”赵家廉称,山西煤改方向是正确的,但存在不少问题,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如何避免山西煤改出现的问题。
2009年初,山西省启动大规模煤炭兼并重组,被称为“山西煤改”,要求年产90万吨以下的煤矿企业接受指定企业的兼并,兼并主体包括山西省七大煤炭集团和中煤集团等。
但在山西煤改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引发社会巨大的争议。其中最受诟病的是利用行政力量强迫民间资本退出。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甚至把“山西省”列为2010年浙商投资预警区域的候选地区。
赵家廉表示,在国务院研究煤炭产业兼并重组中,就要求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不能强迫合法的小煤矿企业退出,“并要在山西煤改的基础上提高经济补偿水平,要补到位”。
由于煤炭生产安全成本非常高,赵家廉认为小型煤矿企业有退出的动力,“小型煤矿企业一旦遭遇安全事故就完了”,事实上,“美国早期也是大型分散的小煤矿商,后来通过资本运作最终被整合到几家大煤企中”。
同时,国务院发布的信息称要积极探索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有效方式,鼓励各种所有制煤矿企业和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
赵家廉透露,煤炭兼并重组政策力图打破行业、地域、所有制的限制,在行业上,不仅煤炭企业,煤炭的相关行业也可成为兼并对象,“铝生产商兼并煤炭厂商就可煤电铝联营,扩大产业规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不过,相对于其它产业,煤炭企业肯定要获得一定的政策支持,“比如中煤集团、神华集团、兖矿集团等,它们规模大,又有经验,国家肯定会给予他们兼并重组上一定的便利”。
“属于被兼并对象的小型煤矿企业也可以联合壮大。”赵家廉表示,不同于山西煤改,在煤炭兼并重组的过程中,小型煤矿企业可以联合成为大煤企。
另外,民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兼并的主体。赵家廉称,在国务院公布“民资36条”后,煤炭“十二五”规划也要有体现落实“36条”的措施,煤炭“十二五”规划就明确要求给予民营企业平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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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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