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工业内需势头迅猛 贸易摩擦和出口不乐观
2010年06月12日 10:10 5352次浏览 来源: 综合媒体 分类: 铝资讯
2010年以来,铝材出口不断回升,中国铝加工业在中低档市场已经确立竞争优势,政府“十二五”期间明确将继续鼓励高附加值铝材出口。
自2008年12月1日起将铝板材带出口退税由11%提高至13%;自2009年2月1日起恢复铝合金型材及异型材加工贸易,并从4月1日起将退税由0恢复至13%;自2009年6月1日起将所有品种铝箔出口退税由13%提高到15%;在2009年初出台的《有色金属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中提出,“进一步调整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研究适当调整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贸易摩擦与人民币升值预期使未来出口形势不乐观
抑制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是贸易摩擦导致出口难度加大和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从2009年到2010年我国面对的反倾销案件如下:
2010年5月11 日,欧盟委员会宣布,从2010年5月12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铝轮毂征收20.6%的临时反倾销税,征收时间至少6个月,将对我国46家企业产生影响,占全球30%市场份额的我国铝轮毂企业将很难进入欧盟市场。
2010年4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我国铝型材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主要涉及门窗框架和水槽,制造汽车、卡车和船只等高端型材,申诉中要求对涉案产品征收32.5%—33.32%的反倾销、反补贴税。
澳大利亚于2009年11月对中国铝型材产品征收16%的临时反倾销税。
2009年9月24日,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部分铝箔征收为期5年的税率为30%的正式反倾销税。
印度保障措施局于2009年5月29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带、铝箔产品分别征收为期4年的“保障措施”税。
加拿大于2009年2月16日最终裁定对我国铝型材企业征收约1.7%的反倾销税和2.59—15.84元/千克的反补贴税。
国内需求有强劲的发展势头
国内需求方面,市场仍然具备广阔的增长空间。未来房地产行业的支柱性地位、国内的城镇化建设、中西部的进一步发展和开发、国民迫切改善居住环境、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传统领域之外新兴市场的出现都将给中国铝材消费带来新的增长空间。
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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